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转发 的通知》的通知

03.11.2017  00:50

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转发《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转发<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迎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济建质安字〔2017〕47号

各县区建委(建设局)、高新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南部山区管委会规划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转发<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迎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鲁建安办函﹝2017﹞1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工作。根据检查重点内容要求,立即对建筑施工现场进行查缺补漏,补齐短板,确保大检查成效;抓好问题整改,坚持不整改到位不放过,不处罚到位不放过,确保件件“闭环”、严管重罚,坚决堵塞安全生产漏洞。我委将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工作,对施工现场进行暗访督查,发现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将依法严肃处置。

 

附件:《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迎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鲁建安办函﹝2017﹞11号)           

   

 

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