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出租车运价12月16日起调整 低速运行费、回空费上调

17.11.2017  12:39

一直备受关注的出租车调价消息,终于落地了。11月16日,市物价局下发《关于调整规范巡游客运出租汽车运价的通知》,明确表示普通型巡游客运出租汽车的基础运价不变,仍为起租运价3公里9元,车公里运价每公里1.50元。变化的是回空费按照阶梯计费,低速运行前5分钟每分钟加收0.4元,5分钟后每分钟加收0.5元。新价格标准自12月16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
   为何调价?运价标准已不适应现状
  目前,我市出租汽车运价标准是2014年制定的,起租运价9.00元,每车公里1.50元。此次调价的原因,市物价局表示,我市现有出租汽车经营企业38家,出租汽车8500辆左右,对城市公共交通发挥了有力的补充作用。但随着社会发展,城市拥堵状况日益严重,再加上网约车、共享单车等新生事物的出现,驾驶员收入减少,现行运费已不适应济南现状。
  “目前,多家出租车公司出现车辆闲置,副班注册率从2014年的75%下降到目前的35%。”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营运距离增加,营运范围的扩大,当前回空收费无法保障驾驶员利益,导致了非长途议价、不打表等问题;另一方面,0.20元/分钟的低速运行费在拥堵情况下不足以抵消时间及油耗成本,使得部分驾驶员冒着违规的风险拒载。”该负责人表示,此次运价调整是本着既保证市民消费支出不受太大影响,同时适当增加出租汽车司机收入的原则,并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基础上出台的。
   如何调整?回空费按阶梯计费
  新价格标准主要对回空费和低速运行费计费结构进行了调整。
  回空费,是出租车运价的一部分,但并不在计价发票上单独显示,因此不少市民对此并不敏感。目前的回空费为6公里以上加收50%的车公里运价,调整后按阶梯计费的方式收费。即:6公里(不含6公里)至20公里(含20公里)部分加收50%车公里运价;20公里(不含20公里)至35公里(含35公里)部分加收100%车公里运价;35公里(不含35公里)至100公里(含100公里)部分加收150%车公里运价;100公里以上部分加收175%车公里运价。
  另一个较大变化是低速运行费,当乘客要求停车等候或由于道路等客观条件限制致使营运速度低于12公里/小时,低速运行费由原来每分钟加收0.20元调整为前5分钟每分钟加收0.40元,5分钟后每分钟加收0.50元。
   多花多少?20公里内收费变化不大
  回空费和低速运行费的调整,意味着市民打车要多花多少钱?让我们算笔账——
  按照新的回空费标准,若不考虑低速运行情况,较之前价格相比,20公里以内的里程,乘客的费用没有变化。若超过20公里,路程越远,收费增长越多。以行驶25公里为例,本次调整后,较之前收费标准增加了3.75元;以济南火车站或济南西站到遥墙机场为例,行驶里程分别为37公里和46公里,较之前费用分别增加了14.25元和27.75元。
  不过根据今年上半年的统计数据,我市出租汽车平均乘次行驶里程中,8公里以下占70%,20公里以下占96%,35至50公里的出租汽车运营里程乘次比例仅有0.4%。
  如果开车时遭遇拥堵,打车支出也将增加。按照今年上半年的统计数据,我市平均每乘次低速运行时间为7分钟,高峰时段8分钟。以拥堵累计时间8分钟为例,较之前收费标准相比会增加1.90元。
   打车具体费用如何算?
  以济南西站到龙奥大厦为例,全程约23公里,低速运行时间累积10分钟,乘客的车费应为:
  起步价(3公里)
  9元3-6公里部分1.5元/公里*3公里=4.5元
  6-20公里部分1.5元/公里*(1+50%)*14公里=31.5元
  20-25公里部分1.5元/公里*(1+100%)*3公=9元
  低速运行费5分钟*0.4元/分钟+ 5分钟*0.5元/分钟=4.5元
  车费合计:58.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