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儿庄运河国家湿地公园顺利通过国家林业局验收

11.01.2015  13:16

近日,经国家林业局(林湿发[2014]204号)批复,确认台儿庄运河国家湿地公园正式通过国家验收,由“国家湿地公园(试点)”正式转为“国家湿地公园”。

 

台儿庄运河国家湿地公园自2009年12月份被国家林业局批准为国家级湿地公园建设试点单位以来,枣庄市台儿庄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成立管理机构,积极筹措资金,一直坚持“保护优先、科学修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湿地公园建设规范》等有关规定,大力实施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积极开展湿地景观、基础设施、科普宣教和管理能力建设。经过多方共同努力,形成以运河水系为中心,东到涛沟河、西到分洪道,全长40公里,“一轴四带四区”的空间格局,包含湿地恢复区、保育区、游览区等功能齐备的湿地生态保护体系。湿地公园内汇聚了“十里荷花接芳翠、万顷运河白鹭飞”的湿地生态景观和“古城、运河、大战、湿地”等多种文化,成为独具运河特色的湿地公园。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台儿庄国家湿地公园保护和恢复,提高湿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充分发挥湿地公园的宣传教育功能,大力开展湿地保护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湿地保护意识;加强科研监测工作,为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湿地资源提供科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