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权赋能增收富民城乡一体

23.06.2015  11:12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本质是12个字:还权赋能、增收富民、城乡一体。

  还权赋能。首先是稳权。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不变,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不变,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其次是放权。在土地承包经营权上放权,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抵押、担保权能;在宅基地上放权,试点探索宅基地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在集体财产上放权,让农民对集体股份享有占有、收益、有偿退出、抵押、担保、继承权。第三是同权。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同等入市、同权同价。

  增收富民。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将给农民送来“八个产权红包”:一是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实现“三同”的红包;二是完善对被征地农民补偿安置、特别是保障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的红包;三是增加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的红包;四是允许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红包;五是鼓励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流转,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的红包;六是保障集体财产收益分配权的红包;七是改革完善宅基地制度的红包;八是试点推进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的红包。

  城乡一体。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就是“用一体化推倒二元墙”。城乡一体化需要完成“人的一体化”、“事的一体化”和“物的一体化”。解决“人的一体化”需要通过“五化同步”特别是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携手推进来完成,最近的目标就是要解决“三个一亿人”的问题;“事的一体化”,也就是农村社会事业、公共事业和农村基础建设事业“均等化”问题;“物的一体化”,这一块相对滞后,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是解决这个问题的核心举措。

  (作者为湖北省委政研室(改革办)副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