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县环保局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工作

27.01.2016  21:27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求,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升行政服务效能,优化投资环境,建设服务型政府,郯城县环保局严格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的工作。

  “三集中、三到位”,是指部门行政审批职能(行政审批、行政服务)向一个科室集中、承担审批职能的科室向行政服务中心集中、行政审批事项向电子政务平台集中,切实做到审批事项进驻落实到位、授权到位、电子监察到位。深化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工作,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创新政府管理方式的必然要求,是解决行政审批项目“体外循环”的有效途径,是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转变机关作风、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和增强政府公信力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改善全县经济发展软环境、优化和提升区域竞争力,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廉政建设的重要保障。县局从讲政治、讲大局、讲发展的高度,切实增强了责任感和紧迫感,以开拓创新的精神,求真务实的作风,扎实推进这项工作的落实。 

  (一)梳理和确定进驻的审批事项。对县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内本单位的事项和其他行政服务事项,全部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具体涉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建筑施工作业夜间施工审批;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防治污染的设施拆除(关闭)或者闲置许可;限期治理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排污许可证发放7类事项。 

  (二)归并科室职能。县局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全部集中到环评科(行政审批科),行政审批科整建制进驻政务服务中心,为我局派驻中心的办事窗口。 

  (三)优化审批流程。根据县局职能归并后的变化,推进审批流程的再造,按要求规范审批服务事项办理的环节、步骤和程序,真正实现“一个领导分管、一个科室负责、一个窗口办结”。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全面完善办事服务指南,主动接受服务对象和社会的监督。 

  (四)保证授权到位。任命局行政审批科负责人为驻中心窗口首席代表,负责窗口工作的日常管理,并授予其我局承办及时办理事项的决策权,承诺办理和上报事项的牵头协调和督办权,代表县局组织联合审批或参与其他部门组织的联合审批,并签署联合审批事项的会签意见。 

  对不需要现场勘察、集体讨论、专家论证听证的行政审批事项在窗口受理后直接办结。认真执行向社会和公众公开承诺的服务时限和服务标准,对需要现场勘察、集体讨论的审批事项,必须在服务承诺时限内在窗口办结。 

  (五)配优配强人员。我局将按照“配优配强”的要求,把最优秀的人才和年轻干部选派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负责人为部门中层正职 ,其他工作人员是业务骨干。保证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至少要在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两年以上。 

  (六)坚持阳光运行。所有行政审批事项逐步向电子政务平台集中,事项必须由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受理,按规范流程流转到我局的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批。确保所有的行政审批事项在网上公开透明运行。 

  “三集中、三到位”是一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攻坚战,是推进政府自身改革的有益探索。我局将打破传统思想观念、体制机制的束缚,大胆探索、积极创新、狠抓落实,以坚定的决心、过硬的措施、严明的纪律来确保“三集中三到位”工作的顺利实施,更好地服务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