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城农民转让宅基地可获城市“房票”

21.10.2016  01:35

据悉,在加快推进农业人口市民化上,山东省委省政府提出“三个市民化”,即外来务工人员市民化,城中村城边村原有居民市民化以及农村就地就近转移就业人口市民化。“目前,济南在解决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中的征地拆迁难题,齐河在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上都探索出了值得借鉴的经验做法。

  农村大众报济南讯 (记者祝超群)10月11日,记者从省委宣传部和省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的媒体座谈会上获悉,我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过程中,将着重保障农民利益,重点解决老百姓关心的户籍、就业、社保、住房、“三权”保留等方面的问题。
  据悉,在加快推进农业人口市民化上,山东省委省政府提出“三个市民化”,即外来务工人员市民化,城中村城边村原有居民市民化以及农村就地就近转移就业人口市民化。总目标是,到2020年全省实现1000万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700万城中村城边村原有居民市民化。
  针对广大农业转移人口普遍担心的“人地钱房”等问题,山东省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耿庆海说,在农民权益保障方面,实行集体成员资格证明和户籍转移备案证书制度。农业转移人口凭原村(居)集体经济组织出具或由村(居)民委员会代行出具的集体成员资格证明和户籍迁出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转移备案证书,即可继续享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及其他集体经济权益。在户籍制度改革方面,提出放开各类城镇落户限制,增设集体户,将持有居住证人口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范围,保障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无门槛,迁入无障碍”。在住房保障方面,探索实行“房票”制度,对依法自愿有偿转让宅基地使用权及农房等地上附着物的农民给予合理补偿或发放等额“房票”,“‘房票’可在城中买房时抵房款”;将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和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在提升城镇公共服务水平方面,加快推进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全面改薄”、解决普通中小学大班额,实施县域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加快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在社会保障方面,建立城乡统一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规范了农业转移人口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完善了城乡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制度。在钱地支持方面,进一步健全财政转移支付、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省级投资基金安排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建立“钱随人走、地随人走”的资源分配新机制。
  “目前,济南在解决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中的征地拆迁难题,齐河在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上都探索出了值得借鉴的经验做法。”耿庆海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