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上路远离“七类违法” 超速是“马路第一杀手”

03.12.2014  09:18

超速是“马路第一杀手”,酒驾常酿成交通事故……

开车上路,远离“七类违法

 

今年交通安全日的主题是“抵制七类违法,安全文明出行”,七类违法分别是: 超速 超载 酒驾 毒驾 闯红灯 占用应急车道 

不礼让斑马线

超速是“马路第一杀手”。在查处的所有交通违法中,20%以上是超速交通违法。

近三年全国发生的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交通事故中,因客运车辆超速导致的事故高达3成以上。

2011年5月1日以来,我省共查处酒后驾驶20.1万余起,一次记满12分驾驶人13.4万余人,吊销驾驶证9513个。资料:贾瑞君 制图:于海员

□ 本报记者 贾瑞君

12月2日是第三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今年交通安全日的主题是“抵制七类违法,安全文明出行”,七类违法分别是超速、超载、酒驾、毒驾、闯红灯、占用应急车道、不礼让斑马线。近期,我省公安交管部门将开展“严查七类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并号召社会各界抵制七类违法行为,共同营造安全文明出行的氛围。

七类违法行为占交通违法总量近四分之一

据了解,今年将“抵制七类违法”确定为交通安全日的主题,有着一系列数据的支撑。

山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国机动车数量超过2.6亿辆,机动车驾驶人数量已达3亿,驾驶人数量、机动车增长数量速度位居世界第一;截至2013年底,我国公路通车里程达435.6万公里,其中高速公路通车里程10.4万公里,居世界第一位。具体到我省,当前全省机动车保有量已达2325万,位居全国第二;驾驶人数量达2200万,位居全国第一;二级以上公路通车里程近3.5万公里,位居全国第一。

这位负责人介绍,上述七类违法行为的一个明显特征就是违反法律、野蛮驾驶、背弃文明。从危害程度来看,超速、超载、酒驾、闯红灯导致的交通事故数量大,恶性程度高;占用应急车道危害群众公共利益;不礼让斑马线,妨碍行人通行权利和直接危及行人生命安全。从近年交通违法查处情况看,超速、超载、酒驾、毒驾、闯红灯、占用应急车道、不礼让斑马线等七类违法行为占所有交通违法行为总量近四分之一。“与快速进入汽车社会的现状相比,我省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法治意识还比较薄弱,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陋习仍然普遍存在。特别是超速、超载、酒驾、毒驾、闯红灯、占用应急车道、不礼让斑马线等问题的存在,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抵制七类违法已是刻不容缓。

 “醉驾入刑”后全省查处酒驾20.1万余起

在七类违法行为中,超速是“马路第一杀手”。在查处的所有交通违法中,20%以上是超速交通违法。

十次事故九次快”、“一次超速有十害”。省公安厅交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超速行驶危害多,易发追尾、容易翻车、影响判断、后果严重。此外,客运车辆超速已经成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事故的主要原因,从近三年的统计数据看,全国发生的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交通事故中,因客运车辆超速导致的事故高达3成以上。

酒驾一直是造成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2011年5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八)》正式生效,“醉驾入刑”,醉驾者要面临刑事处罚,终生留有犯罪记录。而酒驾者同样要面临严重处罚,驾照暂扣6个月,一次性记12分,罚款1000元。

记者从省公安厅交管局获悉,2011年5月1以来,我省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共查处酒后驾驶20.1万余起,一次记满12分驾驶人13.4万余人,吊销驾驶证9513个。严厉的处罚措施,起到了明显效果。据了解,全省涉及酒驾的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较“醉驾入刑”前,同比分别下降25.13%、20.74%和30.96%。“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观念深入人心。不过值得一提的是,3年来,虽然公安机关依法治理酒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农村等地区酒驾违法行为仍然多发。据悉,我省公安机关将继续坚持打击力度不减,始终保持对酒驾“零容忍”,不断巩固深化酒驾治理成果。

针对超速、超载、酒驾、毒驾、闯红灯、占用应急车道、不礼让斑马线七类违法行为,除公安交管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外,我省文明办系统、教育、交通运输、司法行政和安全监管等部门也将开展相应活动,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关注文明交通,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共同保障人民群众平安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