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连发三文件为人才 “加油” 政策涉及这些人

02.06.2017  09:09

  近日,我省连发三个文件为人才“加油”,涉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博士后和基层专业技术人员。1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发布会获悉,山东将每两年选拔一次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不再要求副高级以上专业职务。此外,不再将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成绩作为基层职称评审的必要条件。

  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不再要求副高以上

  为适应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新形势和需求,我省出台了新的《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由每年选拔一次改为每两年选拔一次,每次选拔120人。选拔评审中增加了答辩环节。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再作为参评的必要条件,未来将更加注重对于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业绩的考量。”省人社厅厅长韩金峰介绍。据了解,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对象是长期在我省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各学科、领域和经济、社会发展各行业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为山东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截至目前,我省共选拔表彰13批1297名专家。

  同时,为体现向一线、专职专业技术人员倾斜,新规还首次明确了不列入选拔的人员范围。其中包括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党政领导,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事业单位中兼职聘用(任)在四级及以上管理岗位的;省委管理领导班子的省属国有重要骨干企业的领导班子成员,省委管理的国有企业正职,省国资委党委管理的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入选其他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工程后,没有取得新的重大贡献等六类人群。

  将下放博士后管理权限扩大市级权限

  据了解,截至目前,我省共设立博士后站435个,累计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7544人,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3553人。此次出台的《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实施意见》,在完善管理机制体制上,开展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独立招收试点和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方式改革试点。未来将下放博士后管理权限,扩大市级管理自主权。同时,加大财政经费投入力度,对符合条件的新设博士后站,省财政给予设站单位10万元博士后招收补贴。

  提高工作量、工作业绩和业务能力评价权重

  有基层单位感慨“留不住”人才。因此,在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中,省人社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对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高级专业职称将单独评审、评聘结合,以此打破基层职称评定的“天花板”,打通上升渠道。

  在意见中,提出要完善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的评价机制。克服唯学历、唯论文等倾向,提高工作量、工作实绩、业务能力和基层工作年限等评价权重。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在本专业岗位中的工作总结、教案、病历、技术推广总结、工程项目方案、专利成果等反映本人学术技术水平的成果,以及获得两年以上的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在本专业领域获得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者市级及以上部门的表彰奖励,均可作为基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的重要参考。

  此外,建立“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乡镇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制度。在现有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系列基础上,由各设区的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本地区乡镇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管理办法,对乡镇专业技术人才实行“定向评价、定向使用”,颁发乡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证书在全省乡镇区域内有效。

作者:周国芳         编辑:刘帅        责任编辑:温伟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