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每年将选拔百名首席技师 每人每月可享千元津贴

11.12.2015  15:48

齐鲁网12月11日讯 为了适应经济转型发展需要,为加快培养技艺精湛的高端技能人才,日前,山东省政府公布了《齐鲁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今后山东将在每年选拔一次齐鲁首席技师,每次人数不超过150名,管理期限为4年。管理期内,每人每月享受省政府津贴1000元。

五大方面考核高技能人才

年龄门槛设在55周岁

据了解,齐鲁首席技师选拔范围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全省各类所有制经济、社会组织中,获得设区的市、省属行业、省管企业或中央驻鲁单位首席技师称号,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并在生产一线岗位直接从事技术技能工作的高技能人才,重点从我省国民经济发展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企业中选拔。

同时,齐鲁首席技师的选拔有明确的五大方面条件(见附文),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同等条件下优先从45周岁以下的高技能人才中选拔。齐鲁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工作由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等部门组成齐鲁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享受政府津贴、体检年假

可延迟退休 年限不超3年

在待遇方面,管理期内,每人每月享受省政府津贴1000元。津贴每年集中发放一次。当年新评选的齐鲁首席技师津贴于次年发放。在设区的市,齐鲁首席技师可与高层次人才一样参加健康查体,享受带薪休假。

在用人单位需要、本人自愿的前提下,齐鲁首席技师可暂不办理退休手续;管理期结束后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同意、设区的市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可以推迟退休,推迟的年限一般不超过3年。若在管理期内不再从事技术技能岗位工作或者调往省外的,可继续保留齐鲁首席技师资格,但不再享受有关待遇。

若齐鲁首席技师有下列情形之一,报经批准后,取消其资格,收回证书并停止相应待遇:在管理期内有违法违纪行为或者重大过失的;无正当理由拒不承担本办法规定的职责和义务的;采取弄虚作假、谎报成果等不正当手段骗取齐鲁首席技师资格的;其他应当取消齐鲁首席技师资格的行为。

附:选拔人选须具备的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担当意识强,为所在单位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二)职业技能在全国或全省本行业(领域)处于领先水平,近4年内获得过“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省有突出贡献的技师”、“省技术能手”等称号;或者成为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人才;或者在全国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一等奖,在省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前两名,在省级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第一名;

(三)在技术上有重要发明创造或革新成果,具有绝招绝技,创造了同行业公认的先进操作法,在编制国家级标准工艺、工作法方面具有突出贡献,取得较好经济社会生态效益;

(四)在传技带徒方面成绩突出,所带徒弟多人成为企业技能骨干、在各类职业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五)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同等条件下优先从45周岁以下的高技能人才中选拔。

齐鲁首席技师职责和义务:

(一)做好所在职业(工种)领域技术技能传帮带工作,加快培养一批青年技术技能骨干;

(二)发挥职业技能优势,积极参与技术攻关、技能革新、发明创造等活动,帮助企业解决生产操作、技术工艺等方面难题;

(三)积极参加行业性、区域性技术交流会议、技能演示活动,及时总结推广创新成果和具有特色的生产操作法;

(四)配合做好高技能人才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