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选拔“齐鲁和谐使者”每人每月可享千元津贴

25.12.2015  09:11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齐鲁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中提出,齐鲁和谐使者每2年选拔1次,每次人数不超过150名,其中,养老服务领域50名左右。而且,齐鲁和谐使者在管理期内,每人每月可享受省政府津贴1000元。

  其实,“齐鲁和谐使者”,就是指具备专业社会工作知识和技能,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丰富实践经验,能力出众、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经选拔认定的优秀社会工作专业人才。

  此次,山东提出,齐鲁和谐使者要重点从在社会工作一线岗位、直接从事专业社会服务工作的人员中选拔,并向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包括老年公寓、敬老院、社会福利中心、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等)和养老服务组织中为老年人提供专业服务的社会工作者、养老管理和服务人员适当倾斜。

  想当“齐鲁和谐使者”,并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儿。必须符合诸多条件:从事社会工作5年以上;能够综合运用各种社会工作专业方法,处理各类复杂矛盾和问题,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服务;在社会工作领域享有较高声誉,有较大的社会影响力……而且,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参加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