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选派文化人才到基层一线服务工作的通知

11.08.2015  21:47

各市文广新局、省直有关文化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对西部经济隆起带和省扶贫开发重点区域人才支持的意见>的通知》(鲁组发〔2014〕49号)及《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对西部经济隆起带和省扶贫开发重点区域人才支持的意见>有关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鲁组发〔2014〕55号)要求,为做好到基层一线服务文化人才的组织选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从2015年起至2020年,每年选派200名优秀文化工作者到西部经济隆起带和省扶贫开发重点区域(以下简称“受援地”)基层一线服务。

   二、工作原则

  (一)省级指导、地方实施。省文化厅负责规划指导,提出工作目标和要求,协调落实省财政承担的选派文化工作者工作生活补贴,各市文广新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二)统筹规划、整体安排。将向受援地选派文化人才与我省文化工作者挂职锻炼、业务培训、文化下乡等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实施。采取个别选派与团队选派、内部调配与外部支援等多种方式,探索形成推动西部经济隆起带和省扶贫开发重点区域文化工作者专业水平均衡化发展的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受援地文化人才队伍建设。

  (三)因地制宜、注重实效。从受援地县(市、区)基层文化单位实际需要出发,由各受援地县(市、区)提出需求,结合派出地文化工作者专业特长,选准专业门类,选派优秀文化工作者,为受援地县(市、区)培养专业文化工作者,切实提高受援地文化工作者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三、基本要求

  (一)受援范围

  以县为单位,主要是西部经济隆起带59个县(市、区)和西部经济隆起带区域之外扶贫开发任务较重的18个县(市、区),共77个县(市、区),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选派范围

  选派文化工作者到受援地县(市、区)基层一线服务在全省行政区域范围内进行,坚持就近就便的原则,采取省市结合、以市为主、行业主导的方式推进。以省直支持市、市支持县(市、区)、县(市、区)支持乡的方式,调动省直、市、县的优秀文化人才资源支持受援地;文化人才资源相对薄弱的市,由省文化厅跨市选派。

  (三)选派要求

  1、数量要求。根据各市所辖区域内受援县(市、区)数量和需求,省文化厅统筹安排各市选派数量,总量不超过200名。

  2、来源要求。选派文化工作者主要从省直、市、受援县文化单位中具有图书、艺术、群文、美术、文博系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优秀文化工作者中选拔;也可招募高校、社会上有文化艺术专业背景的志愿者到受援地工作或提供文化服务。省直文化单位选派的文化工作者,由省文化厅统一调配到受援地;各市按省文化厅下达的年度分配计划,自行选派一定数额的对象到受援县(市、区);各县(市、区)如有合适人选,也可选派到辖区内乡镇(街道)文化站(社区文化服务中心)、农村文化大院等一线单位。

  3、资格要求。选派人员应忠诚和热爱党的文化艺术事业,贯彻党的文化艺术方针,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具备良好的品德修养、较强的业务能力和丰富的岗位经验,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水平。大学生实习生、试用期工作人员不列入选派范围,短期的基层巡讲、交流或调研不列入选派范围。

  4、工作要求。原则上选派文化工作者必须到受援县(市、区)的县级以下(含县)文化专业岗位或直接驻村,以全日制形式为受援地提供服务,时间一般为一年。具体承担相应专业的培训指导任务,通过举办讲座、开设公开课、具体指导、组织举办活动等多种形式,帮助当地文化工作者提高业务水平、岗位能力。

   四、保障措施

  (一)政策保障

  选派到受援地的文化工作者,选派期间人事关系和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保留在原单位,期满后仍回原单位工作。其选派工作经历计入个人基层工作经历。对于选派工作期间业绩突出、受基层欢迎的特别优秀人员,可给予通报表扬。受援地县(市、区)负责选派人员的住宿生活、工作安排及日常管理,并如实对选派人员在受援地的日常管理考核工作。

  选派方、受援方及选派人员本人三方应签订工作协议以明确权责。

  (二)经费保障

  选派工作经费由省财政按照每人每年2万元标准下拨,主要用于向选派的文化工作者发放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等补助。各有关单位务必要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五、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1、省文化厅负责到受援地基层一线开展文化服务的总体设计和统筹管理,指导各市组织实施,开展评估检查工作。

  2、各市文广新局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指定专门科(处)室和人员负责本地区方案实施的协调管理工作,落实各项保障措施,确保本地区选派工作顺利开展。

  3、各受援地文化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积极落实选派人员安排,提出受援需求,负责安排落实工作岗位,为选派到受援单位的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做好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

  (二)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各市文广新局采取适当方式对选派文化人才到基层一线服务工作进行宣传,为顺利组织实施营造良好氛围。

  2、个人申请。申请人填写《山东省文化人才服务基层一线申请表》,详细列出个人基本条件、个人简历、主要工作业绩等内容,并表明个人申请到基层一线服务工作的意愿,承诺在基层一线岗位认真扎实工作。

  3、单位推荐。申请人所在单位和市、县(市、区)文化主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和申请人条件,择优推荐事业心和责任感强、业务精干、有发展潜力的申请人作为预备人选。

  4、确定人选。各市将预备人选报送到省文化厅后,由省文化厅根据分配的选派计划和各市实际情况,商各市文广新局择优确定选派人选和服务单位。

  (三)时间安排

  请各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于2015年6月30日前,将《山东省文化人才服务基层一线申请表》和《2015年度文化人才服务基层一线申请汇总表》报省文化厅人事处;省文化厅于2015年7月2日前确定服务人选。2015年度文化人才服务基层一线人员于9月上旬到服务单位报到。

  联系人:钱玉新

  联系方式:0531—86568891 传真:0531—86568823

 

  山东省文化厅

  2015年6月19日

 

附件:

1、西部经济隆起带和省扶贫开发重点区域县(市、区)名单.doc

2、《各市及省直单位选派名额分配表》.xls
3、《山东省文化人才服务基层一线申请表》.doc
4、《2015年度文化人才服务基层一线申请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