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山东:山东整治违法排污企业 通报济南等8市专项检查情况

07.01.2015  12:07

  近日,山东省环保厅组织开展了“2014年第3次全省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检查活动。检查以APEC会议空气质量保障为主题,重点检查济南、淄博、东营、泰安、莱芜、德州、聊城、滨州8市落实《山东省2014年APEC会议期间空气质量保障措施》的情况,燃煤发电、钢铁、水泥、化工、玻璃等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

  从检查情况看,济南、淄博、东营、泰安、莱芜、德州、聊城、滨州8市按照省政府要求,认真落实了APEC会议空气质量保障措施。大多数企业按照APEC会议保障工作要求,对会议期间生产计划作出调整安排,减少污染物排放量,空气质量同比改善。但是,仍然存在少数企业治污设施运行不正常,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放等问题。

   部分企业外排废气超标  

   1.淄博市。 淄博周北热电有限公司2#、4#炉外排废气NOx浓度517mg/m3,超标1.59倍。淄博岭子热电有限公司无DCS设施,6#炉外排废气NOx浓度408mg/m3,超标1.04倍。临淄热电厂外排废气NOx浓度644mg/m3,超标5.44倍。淄博中轩热电有限公司脱硝设施未建成, 1#炉外排废气NOx浓度391mg/m3,超标0.96倍,且厂区部分炉渣露天堆存,无三防措施。淄博宏达热电有限公司1-5#炉外排废气NOx浓度360mg/m3,超标0.8倍,且4#、5#炉无环评手续。中铝山东分公司自备电厂,在线监测数据显示,7台锅炉外排废气NOx浓度均长期超标,排放浓度达500-700mg/m3。

   2.东营市。 山东金岭化工股份有限公司8#锅炉外排废气SO2浓度3232mg/m3,超标15.2倍,NOx浓度274 mg/m3,超标1.74倍;9#锅炉外排废气NOx浓度287mg/m3,超标1.87倍。

   3.泰安市。 新汶顶峰热电有限公司外排废气SO2浓度1037mg/m3,超标4.18倍。国电山东石横发电厂2#炉外排废气NOx浓度270mg/m3,超标1.35倍。

   4.聊城市。 山东华源铝业有限公司(原称山东信发希望铝业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3#炉410t/h外排废气NOx超标9.3倍。茌平信发华宇氧化铝有限公司,5#机组520t/h外排废气NOx超标8.9倍。

   5.滨州市。 邹平齐星开发区热电有限公司1#、3#炉外排废气NOx浓度686mg/m3,超标5.86倍;4#炉外排废气SO2浓度5621mg/m3,超标55.2倍,NOx浓度1614mg/m3,超标15.1倍。

   个别企业建设项目违反环评和“三同时”制度  

   1.济南市。 济南庚辰钢铁有限公司2台30平米烧结机项目、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商用车有限公司十万辆商用车扩能提升项目未执行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制度。

   2.淄博市。 淄博宏达热电有限公司4-5#锅炉、淄博宏达钢铁有限公司300万吨/年钢铁生产项目、山东隆盛钢铁有限公司钢铁厂200万吨/年钢铁项目未执行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制度。

   3.泰安市。 新泰蓝天建材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块标块煤矸石多孔砖烧结项目未执行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制度。宁阳县金阳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技改项目未经环保部门批准,擅自投入试生产。

   4.莱芜市。 西能能源管理有限公司20t/h链条炉,未经环保部门批准,擅自投入试生产和生产,且无在线监测设施、监测孔和监测平台,无法采样监测。莱芜市吉昌工贸有限公司4座机立石灰窑未经环保部门批准,擅自投入试生产和生产。

   5.滨州市。 邹平齐星开发区热电有限公司1#、2#有环评手续未验收,3-5#无环评手续。

   个别企业事业单位小燃煤锅炉未彻底拆除  

   1.济南市。 山东省邮电学校、山东朝阳食品有限公司、济南鼎创双济化工有限公司、济南科邦化工有限公司小燃煤锅炉未按要求彻底拆除。

   2.淄博市。 淄博坤瀚化工有限公司、临淄裕山润滑油厂、周村宏达助剂有限公司、周村鑫磊化工有限公司小燃煤锅炉未按要求彻底拆除。

   部分企业环境问题突出  

   1.淄博市。 淄博宏达钢铁有限公司2#高炉烟气收集罩破损,烟气无组织排放明显。齐鲁石化电厂1-2#锅炉烟尘在线监控设施长期损坏。

   2.泰安市。 新泰市蓝天建材有限公司擅自停运脱硫设施,烟气通过旁路排放,厂区烟气无组织排放情况较重,原料区有无组织排放情况;无人工监测取样孔,无法取样监测。东平县山东润银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原烟气进1#脱硫塔前漏风严重,1#脱硫塔氨逃逸严重。宁阳县金阳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擅自停运脱硫设施,砖窑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

   3.莱芜市。 汶源热电有限公司烟道有漏风现象,锅炉脱硫吸收塔腐蚀较严重。莱芜市吉昌工贸有限公司4座机立石灰窑烟尘污染严重。山东富伦钢铁有限公司焦炉烟尘无组织排放较重。泰山阳光冶金有限公司烧结脱硫装置正在建设,烟气未经脱硫装置直接排放。

  根据以上通报,出台相关处理意见,由省环保厅实施挂牌督办,责成相关市环保局按照省环保厅《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工作程序规定(试行)》,依法立案查处,组织整改责任单位制定和实施整改工作方案;对企业外排废气超标违法行为,责成相关市环保局依法立案查处,并责令企业立即整改,整改期间不得超标排放污染物;对企业建设项目违反环评和“三同时”制度行为,责成相关市环保局依法立案查处,并责令企业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对企业事业单位小燃煤锅炉未按要求彻底拆除淘汰的问题,责成相关市环保局督促企业事业单位拆除淘汰小燃煤锅炉,确保淘汰工作落实到位;对企业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责成相关市环保局依法立案查处,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切实解决企业突出环境问题。

  网址链接: http://sd.china.com.cn/a/2015/shouyexinwentoutiao_0106/56204_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