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纪委通报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05.01.2016  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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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网 1月5日讯 今天,记者从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获悉,山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报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其中东营、烟台各2起,淄博、莱芜、临沂各1起。

东营市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利津县电子政务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岳明良公车私用、违规兼职取酬问题。利津县纪委研究并报利津县委批准,给予岳明良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其退还领取的报酬,承担公车私用产生的费用。

2、中国联通集团东营市分公司运行维护部经理殷在新违规操办婚宴问题。中国联通集团东营市分公司党委给予殷在新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其退还违规收受的礼金。

烟台市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龙口市北马镇南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景野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龙口市北马镇党委给予李景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项已经追缴。

2、莱阳市冯格庄街道办事处乔家庄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乔德阳违规发放福利问题。莱阳市纪委给予乔德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项已经追缴。

淄博市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张店区财贸局副局长李敬东公车私用问题。张店区纪委给予李敬东党内警告处分,责成其承担公车私用产生的费用。

莱芜市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莱城区高庄街道西汶南村党支部书记董政修、副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吴希骞用村集体资金违规招待、走访。高庄街道党委给予董政修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吴希骞党内警告处分。

临沂市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蒙阴县老龄委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秦立华违规使用公车问题。蒙阴县纪委给予秦立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全县通报批评,责令其补交使用公车费用;对蒙阴县老龄委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宋增秋诫勉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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