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四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扩展项目名录的通知
					30.03.2016  20:29
				
				
					本文来源: 文化厅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省政府批准省文化厅确定的第四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共计58项)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扩展项目名录(共计59项),现予公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和《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等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坚持科学的保护理念,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保护、传承和管理工作力度,实施齐鲁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创新工程,为加快建设经济文化强省、实现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
     1.山东省第四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pdf  
     2.山东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扩展项目名录.pdf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16年3月22日 
 
    
 
 
 
本文来源: 文化厅
30.03.2016  20:29
故
事
刘家义在全省新时代激励干部新担当新作为暨“担当作为好书记”“干事创业好班子”表彰大会上的讲话
  在全省新时代激励干部新担当新作为暨
  文化厅
刘家义在上海合作组织青岛峰会山东服务保障工作总结大会上的讲话
  在上海合作组织青岛峰会
  山东服务保障文化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