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老人被撞又遭碾轧拖行身亡 后车未被认定肇事逃逸
后车未被认定肇事逃逸,家属提复核申请
鲁网6月1日讯 4月25日晚上,青岛一位老人被一辆车撞倒后,随后遭到后方车辆碾轧拖行当场身亡。事后,两辆 肇事车辆均被找到。张先生介绍,碾轧老人的车主称当时未看到躺在地上的老人,对于城阳交警并 未对该车主作出肇事逃逸的认定,张先生并不认可,目前他已经向有关部门提出了复核申请。(山东商报记者 李林超)
【惨剧】老人骑电动三轮遇车祸
对于4月25日夜间发生的惨剧,张先生一直不愿意去回忆。他告诉记者,自己的父亲今年61岁,多年前从老家高密来到青岛帮自己看孩子。
张先生介绍,当晚他的父亲来到他工作的工厂,在和他进行了简短的交流后,老人骑上电动三轮车离开准备回到住处。“从事发现场看,我父亲刚刚出了我工厂的大门不久就发生了车祸。”
车祸发生在刚刚整修过的青岛市城阳区双元路,张先生告诉记者,双元路南北走向,他的工厂在马路东侧,当时他的父亲刚刚从厂子右拐进入双元路,“通过监控我看到,有一辆经过的吉利轿车撞倒了我父亲,车主当时并没有停车。紧接着第二辆大众轿车把还没来得及起来的父亲轧在车轮下。”张先生说,父亲在遭到碾轧后,还被拖行了几米,“老人伤势十分严重脑浆迸裂,当场身亡。”
【追责】仅第一辆车被认定担全责
因事故发生在自己工作的厂区附近,在查看了工厂内的监控后,张先生发现了两辆肇事车辆的基本特征,“我把这些信息都告诉了我的同事,让他们帮着寻找肇事车辆的下落。”
两辆肇事车辆先后被发现后,城阳交警对车祸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张先生说,对于认定书的内容,他们在阅读后发现对于后车司机的事故认定上,并未将其定性为肇事逃逸。“撞倒我父亲的第一辆车车主主动投案自首了,认定书上将其定性为肇事逃逸,并承担车祸中第一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在张先生提供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记者看到,对于后车车主,认定书中注明,“对于预防事故,避免造成他人伤害,没有给予足够的注意,是造成第二次事故的全部原因和过错。”
【质疑】后车司机有没有看到老人?
对于后车车主的责任认定中,就交警未将该车主定性为肇事逃逸,张先生存在质疑,“在和我联系交流的过程中,该司机一直说当时没有看到躺在马路上的老人。”张先生说,他注意到后车在从肇事地点到达下一个路口监控时,约1.1公里的路程行驶了20分钟,而且违法行驶非机动车道,“正常的情况下,这么短的路程不可能走这么久的时间,这期间到底发生了什么。”
就此,张先生向青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提出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核申请,要求依法追加后车司机为交通肇事逃逸,“根据相关规定,发生死亡事故,交管部门应当在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之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取得调查证据。而我们在收到认定书之前,交警从未召集我们各方到场公开调查取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