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凌晨乡村突起枪声 嫌犯雇凶持枪报复

28.12.2016  19:38

  视频截图

  日前,邹城警方成功破获了一起持枪报复他人的案件,涉事嫌疑人系数落网。而说起这个案件还要从半年前说起。

  2016年6月18日,邹城市刑警一中队,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称在田黄镇圈里村有人开枪。接警后,邹城市公安局刑警大队一中队民警立即赶往案发现场。

  虽然没有伤人,但仍引起了当地百姓的恐慌。案发后的第二天市刑警一中队、田黄派出所、刑警六中队就组成了专案组。

  在摸排中民警了解到,受害人陈某与同村村民陈某某有矛盾,案发当天上午双方曾发生过冲突。

  与此同时对周围监控进行排查的民警,也传来了好消息,在田黄镇卫生院北侧的一处监控,发现了一部可疑车辆。

  在办案民警几个月的不断追查下,11月29日14时许,在曲阜市某小区,犯罪嫌疑人孔某落网。民警顺藤摸瓜,成功追查出了孔某的上线孔某某、雇主陈某某、非法持枪人徐某等五名嫌犯。

  在拘留室里,记者见到了犯罪嫌疑人孔某某。据其供诉,他同嫌疑人陈某某有着多年的生意来往,6月18号案发前,陈某某同他联系,声称想让他找几个人,要出口恶气。

  随后犯罪嫌疑人孔某某为了哥们义气,便联系了刚刚出狱的孔某。

  犯罪嫌疑人孔某某说,联系好这些事情后剩余的事情他就没有再参与。可让他没想到的是这次居然动枪了。

  几名嫌疑人赶到现场后,并没有找到要报复的人,随后几人将恶气洒在了受害人的车上。

  据了解,五名嫌疑人中,除了雇凶伤人的嫌疑人外,其余四人都曾因寻衅滋事入过狱。这次再次触犯法律,可谓是屡教不改。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的审理中。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在这里警方也提醒大家,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严禁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枪支零部件及弹药,触犯这一法律的将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所以,无论有着怎样的原因,法律是底线,是严肃而不可逾越的。(直播民生记者报道 李春 邹城台 郭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