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局强化措施严防土地闲置

31.12.2014  22:36
        为保障土地得到及时有效利用,邹局采取措施,严防、严查闲置用地。一是严禁“毛地”出让,防止土地闲置现象发生。针对“毛地”出让易引发矛盾纠纷、影响土地开发的实际,该局规定,土地在出让前,必须确保地上建筑物、附着物补偿到位、拆除到位,实现“净地”处置。否则,不准进入土地招拍挂出让程序。二是严禁“生地”出让,防止土地现象发生。“生地”出让后,往往水、电、暖、路等基础配套不到位,严重影响了土地开发进度。对此,该局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对出让前的土地进行先期配套开发,力争实现“五通一平”,做到“熟地”出让,节省土地开发时间。三是强化土地批后监管,严防、严查土地闲置。该局联合城建、规划等相关部门成立专门清查小组,严格依据《土地出让合同》、《划拨用地决定书》约定的开发时间,督促开发单位限期开发到位。同时,对不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开发单位,实施严厉处罚,直至收回闲置的土地为止。(邹城市国土资源局 李庆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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