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平县“四规范”扎实推进依法治校

04.11.2014  11:52

今年以来,邹平县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规范办学行为,积极开展“1+N”深化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一是规范教育收费。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各项规定,设立举报电话,畅通信访渠道,坚持有报必查、查实必究。联合纪检监察、财政、物价等部门,定期组织收费及财务管理专项检查。7~9月份,开展了中小学收费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了学校收费行为,减轻了学生家长经济负担,提高了教育满意度。8月份,为规范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定了《关于进行中小学财务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意见》,举办了中小学校长财务管理培训班,切实提升了学校财务依法管理水平。

二是规范办学行为。严格落实课程方案,制定《关于进一步端正办学方向的意见》,对全县教育工作的发展方向、目标定位、方法路径、评价考核等方面进一步明确,建立健全了规范办学行为长效督查机制。暑假期间,成立五个督查组,对在职教师暑假期间有偿家教及参与社会培训机构办学、乱办班等问题进行了专项督查,切实规范了中小学教师从教行为。

三是规范安全管理。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制,完善各项安全制度,继续实行安全工作领导包片中层干部包学校制度。积极开展“1+N”深化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明确职责,全力落实,确保学校安全稳定。加强安全教育,强化学生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学生的安全素质和自救自护能力。今年重点实施了学校平安校车、放心食堂、高清天网三大工程,筑牢校园安全防线,切实保障全县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目前,全县学校(幼儿园)安装监控探头2549个,校车公司化运营全面开启,所有学校实现大宗物品定点采购。

四是规范保障机制。2012年,在全省率先实现小学生免费乘校车,每年发放乘车补助资金2000余万元。继续实施“三免”惠民工程,免费为全县中小学生提供一套学习用具和作业本,为各级学校、幼儿园办理校方责任保险。加强贫困学生资助工作,资助中小学(幼儿园)及中职学生3.36万人,发放资助金4783.9万元。积极开展高校生源地贫困生助学贷款工作,累计发放贷款2325.7万元,受益学生3970余人次。(滨州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