郓城县“七项攻坚”力促大气质量改善

19.09.2014  11:15

  近年来,郓城县空气质量在全市一度落后,郓城县委、县政府深感压力巨大、责任重大,为扭转落后局面,该县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摆在环保工作的首位要位,与土地整治问题作为今年全县两项重点攻坚工作,在全县开展了七个攻坚行动,通过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和督导,郓城大气质量取得良好成效。

  深入分析原因,实施“七项攻坚”,斩断污染“源头”。

  为查清郓城大气污染源头,县委书记王永华、县长刘文林召集有关县领导、县直有关部门,专题分析倒排原因,研究部署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经过认真查摆问题、深剖原因,查实该县环境空气质量主要集中在粉尘、烟尘、扬尘和机动车排气污染等四个方面。具体原因有产业布局不合理、地理区位不利、建筑工地管理不严、道路二次扬尘、排放小企业整治不彻底、汽车尾气排放等原因。针对这些污染源头,该县强力实施了工业企业、燃煤锅炉、炉灶专项整治,清理小餐饮专项整治,建筑施工工地、搅拌站专项整治,道路交通运输扬尘专项整治,超标排放车辆专项整治、县城露天焚烧取缔及卫生清扫专项整治、三小物料堆放场所专项整治等七个专项行动,力争利用2-3个月的集中整治,尽快扭转落后局面。

  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死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强大合力。

  为确保此次行动的决战决胜,该县成立由两名县委副书记分别任政委、副政委,主管常委副县长任指挥长,三名县级干部任副指挥长的高规格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四个专项分指挥部,分别由分别由四名县级干部负责,七个专项行动分别由环保、工信、住建、交通、交警、城管等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强化对此次专项行动的领导和协调。指挥长、副指挥长拥有行动指挥权、决断权和干部任免建议权,主要负责指挥专项行动;牵头部门对行动负直接责任,负责制定行动方案,“一把手”直接协调指挥专项行动,并与县委立下军令状,确保行动见实效,彻底摆脱后进;参与单位必须服从指挥,积极配合行动,对在行动中推诿扯皮、贻误战机的,指挥长、副指挥长可以直接向县委提出免职建议,切实形成了推进专项行动的强大合力。

  责任到人,倒排到周,强力督导促落实。

  该县为确保各项行动落实,一是明责任。明确要求七个专项行动每一个具体任务,都要明确任务要求、整治标准、完成时限、每周工作进度和牵头县领导、责任单位及具体责任人,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二是勤督导。制定了督导方案,由县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环保局抽调专人,分成四个督察组,对四个分指挥部进展情况进行每周一督查,每周一通报,每半月一调度,直接对任务进展滞后或整治不到位的单位进行点名通报;三是搞竞赛。在该县《今日郓城》开辟大气污染整治专栏,对各专项行动整治任务进行排名,调动各部门整治积极性;四是公开曝光。在电视台每周播放1-2期大气整治宣传片,重点曝光全县大气污染整治落后典型,通过声文并茂的画面、开门见山的点名批评,促进各项大气污染问题的整改落实。

  齐抓共管,狠抓落实,大气污染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在该县县委、政府的强则加压、强力督导下,该县各相关部门分行业、分区域对工业企业、燃煤锅炉、建筑扬尘、运输扬尘、露天烧烤等突出大气污染问题进行了集中整治。其中,环保部门重点对县城外环路及周边500米范围内的水泥、电力企业和燃煤锅炉、饭店燃煤大灶进行了重点整治,对重点区域内的1家水泥企业、电力企业要求限期整改整治,确保达到行业新污染排放限制和仓化棚化要求。燃煤锅炉和燃煤大灶一律取缔拆除,改换天然气、电等清洁燃料,规模饭店一律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有效减少了二氧化硫污染产生,达到减煤目标;工信部门对重点区域内的小污染企业按照“断水断电、拆除设备、清除原料、恢复地貌”的标准取缔到位。住建部门加大建筑工地和“三小”扬尘治理,规范工地围挡、裸土覆盖、进出车辆冲洗、道路硬化、实施洒水作业以及运输物料、建筑垃圾车辆实施封闭运输“六个百分百”建筑工地管理标准,通过对一批“三小”企业进行取缔和对不达标建筑工地进行停工整改,有效遏制了工地扬尘对大气环境的污染。城管部门每天白天对主要道路进行5次机扫和洒水压尘,环卫清扫人员集中清扫,全天保洁,晚上出动执法人员对露天烧烤加大取缔力度,真正改善了人居环境。交运部门对重点区域内道路运输扬尘进行专项整治,渣土、垃圾运输车辆实行密闭运输,对所辖道路及便道进行湿式打扫,加强路面维护和绿化覆盖,减少了人流、车流产生的道路扬尘;交警部门负责超标排放车辆尾气污染专项整治,对县城规划区(含标准件聚集区)内严格落实黄标车淘汰和限行措施,严禁超标排放的柴油小三码车、拖拉机等车辆驶入重点区域。

  通过郓城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各级各部门的齐抓共管,截止目前,市下达该县“三大行业”11个重点涉气提标改造项目已完成7个;完成拆除10根烟囱和44台锅炉,燃煤锅炉“煤改气”25台,“煤改电”6台,提前完成市下达拆除燃煤锅炉和天然气替代任务;县城区内22个规模饭店全部改用了天然气、液化石油气或电等清洁燃料;共取缔小煤场、小沙场共8家;督促7个建筑工地按“六个100%”整治到位,完成扬尘整治面积25.41万平方米;取缔店外烧烤15家,实施炭改气改电9 家,归店经营22家;完成12家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设施,在全县范围内全面供应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油;对国道、省道和扬尘突出路段道路保洁采取机械清扫和路面洒水降尘措施,共淘汰黄标车467辆,纠正和查处扬尘污染运输车辆400余起,运输车辆覆盖率和路面清洁率达到95%以上,县城道路机扫率达到47.96%,公路沿线空气质量得到明显好转;淘汰郓城县水泥有限责任公司2条生产线。督促圣达公司、正大玻璃2家企业完成了清洁生产任务。

  郓城县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得到高效推进,空气质量得到了全面改善和大幅度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