郓城县将大规模整顿制砖行业

22.07.2015  13:32
  7月21日下午,为了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和郓城县“十二五”《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目标以及市人大督察组就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工作,强化环境安全生产和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郓城县环保局首次对全县重点制砖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动员,将大规模实施制砖行业整顿,淘汰及取缔非法制砖厂。 

  整改动员会上,县环保局通报了近年来全县制砖企业在大气污染防治上出现的问题和群众投诉、环境纠纷问题,以及在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并计划于今年开始,力争用半年时间,对全县所有制砖企业,分两期进行整治。一期整治范围为城区及城乡结合部、丁里长镇共10家制砖企业。二期整治范围是除一期整治企业以外的所有制砖企业,重点为武安镇、黄安镇、黄泥岗镇、侯集镇。于2015年7月底至9月底前,完成一期整治;二期整顿于10月至12月底前,全部完成整改。将依照整治行动的六步法整改要求。要求企业于整改期限内,全面完成和落实企业应尽的环境义务和责任;明晰权责,对无相关手续、无污染处理设施或升级改造建设项目滞后的,要加快污染治理进度,按要求完成。对“三废”外排不达标企业,实施停产整顿。已完成的废气处理设施建设,要严格按要求规范运行,以达到达标排放要求。对不认真履行环境保护义务,未按期完成整改要求的,将采取依法查封、扣押、强制拆除等强制措施,对拒不服从整改,或治理无望、严重污染、扰民严重的非法制砖企业,将报请县政府依法取缔、关闭,并将按新《环境保护法》从重处罚。 

  与会的丁里长镇砖厂负责人代表几家城区及周边制砖企业业主发言:“我们将按照整改要求,积极落实整改,争取早日整合资源,达到合法经营和达标排放。”其他砖厂负责人则纷纷表示,将按照即将实施的整改要求一一落实,认清形势,将环保治理和大气污染防治责任放在首要位置抓落实,争取早日申请并完成环评验收和污染治理设施新建和升级改造工作,确保企业的合法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