郓城县强化措施加快木材加工业转型升级

02.03.2016  10:00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郓城县木材加工业正处在转型升级的关键期和快速发展的黄金期,县委、县政府牢固树立“绿色环保生态发展”的理念,强化四项措施加快木材加工企业转型升级。

 

一是严格准入门槛。 凡在郓城县投资的涉林企业,必须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准入门槛(包括企业规模、科技含量、环评情况等),否则不予办理。

 

二是实行政策倾斜, 培育扶持龙头企业。 为龙头企业积极申报工业原料林基地,积极争取贴息贷款、科技推广示范等方面项目资金,用国家投资拉动企业投资、撬动金融支持、激活民间资本,放大林业投资效应;帮助企业积极创办、申报国家和省级林业龙头企业、示范园区、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免检产品、绿色环保产品;严格按照“淘劣留优、去小留大”的原则,将企业总数控制在现有基数内。

 

三是以科技为先导, 提升优化木材加工业。 鼓励企业积极采用产业内部和相关行业最新的技术成果,引进先进的技术、设备和工艺;技改要紧紧围绕增加品种、改造工艺、提高质量、扩大出口来进行,重点放在添置补齐设备、技术更新上;同时引进先进管理理论,加强企业员工培训,全面提高全行业人员素质,改善企业职工工作环境,提升优化县域木材加工企业。

 

四是继续推行“扶优扶强限小限劣”政策。 着力扶植发展一批工艺先进、技术含量高、辐射面广、无污染具有一定市场优势和核心竞争力的木材加工龙头企业,继续深化对省级、市级林业产业龙头企业的评选和培养,对产业规模大、市场前景好、带动能力强的木材加工企业加大扶持力度,带动林业产业向规模化、集团化、集群化方向发展,下大力气解决当前木材加工企业规模小、产品档次低的问题,引导成长型小微企业联合重组和升级改造,推进“精、深、优”加工,提高附加值,延长产业链,带动全县木材加工业转型升级,力求实现“绿色环保生态发展”的目标,切实增强郓城县林业产业的综合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