郓城县环保局“四把利剑”斩除违法之根

14.07.2015  10:38
  为适应新形势下环保工作的需要,郓城县环保局在执法过程中摸索、反思、总结,全面规范执法程序,有效保障区域环境安全和公众环境权益。 

  一是实施“预防式”监管。郓城县环保局加强对排污企业的日常排查,将重点放在预防违法行为的发生上。对执法过程中发现的隐患进行摸底分析、研究对策,将违法事实或环境隐患、相关法律法规及应承担的责任、整改途径等告知违法当事人或相关人员,并下达现场监督检查单,责令其限期整改,并进行定期回访,确保整改到位,消除环境隐患。 

  二是实施“分类别”监管。以执法对象的环保守法诚信度、环境风险度、群众关注度、对环境的危害度等要素为基础,分别确定检查频次,有重点、分层次进行监察,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是实施“痕迹化”监管。环境监察现场执法检查时,下达现场监督检查单,将检查情况,存在问题、需如何整改等每一环节都要留下痕迹,做到“有迹可循,有证可查”,有效防范监管执法责任风险。 

  四是推行“规范化”监管。对环境执法依据、程序、内容、行为等做进一步的统一规定,规范统一环境执法行为。 

  通过扎实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化工作,郓城县环保执法工作责任明确、目标突出、措施到位、成果显著,截至目前,郓城县共开展环境联合执法专项检查10次,对排污企业进行日常排查200余次;截至7月10日,餐饮业水浒生态园等20家饭店已安装油烟净化器,安装后,效果明显,厨房内无油烟,空气清新,减少了对大气污染。解决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40余件。办结率、满意率均达100%,为郓城县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提供坚实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