郓城县环保局开展煤炭行业环境专项整治成效显著

29.08.2016  11:34

  郓城县环保局联合公安局于7月份开始对全县煤炭行业开展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此次行动成立了2个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小组,落实了固定执法车辆,配备并完善两套专门执法装置,历时2个月,总共检查了32家煤炭堆场企业,其中25家正常经营,7家已经停产。 

  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组主要检查煤炭企业建设项目环评及批复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污染物防治设施建设与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情况以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及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企业堆场未封闭或者未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取证和立案调查,并依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和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项法律规定,依法对等3家洗煤厂予以严肃查处,并根据企业违法行为实施了行政处罚,责令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着力于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同时重点突出问题导向,着重发现一批、解决一批、曝光一批煤炭行业的突出环境问题,以行政处罚作为一种有效手段督促企业整改环境违法行为,有效改善了大气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