郓城整治煤炭行业污染

07.09.2016  20:35

    本报讯 为改善辖区环境,山东省郓城县环保局日前联合县公安局在全县开展煤炭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共检查32家煤炭堆场企业,其中25家正常经营,7家已经停产。

  郓城县成立两个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小组,落实固定执法车辆,配备并完善两套专门执法装置。工作组主要检查煤炭企业建设项目环评及批复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污染物防治设施建设与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情况、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与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对检查中发现的企业堆场未封闭或者围挡高度不合格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现场取证和立案调查,依据新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和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项法律的规定,查处3家洗煤厂,并根据企业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责令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着力于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同时,突出重点问题导向,着重发现一批、解决一批、曝光一批煤炭行业的突出环境问题,以行政处罚作为一种有效手段,督促企业整改环境违法行为,促进大气环境质量改善。

  王文硕 吴春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