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对我省环境监察专项稽查工作开展交叉抽查

02.12.2014  19:02

 

 

  2014年11月25—28日,环境保护部督查组对我省2012—2014年环境监察专项稽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交叉抽查。督查组听取了省环保厅和青岛市环保局专项稽查工作情况汇报,查阅了相关档案资料,赴济南市和青岛市部分企业开展了现场验证,对照《专项稽查工作评估表》对专项稽查工作进行了综合评估。省环保厅巡视员仪垂杰出席汇报会并讲话。

  按照环境保护部统一部署,我省扎实开展环境监察专项稽查工作,省、市两级环保部门均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落实了工作机构和人员。按照制定稽查计划、事先告知、实施稽查、文书制作、稽查建议执行和案卷归档等步骤,对污染源现场监察工作和行政处罚案件调查取证工作严格进行稽查。三年来,省、市两级环保部门共建立工作稽查档案4347卷,通过专项稽查发现问题2909个,下达稽查意见书198份,发现的问题得到了全面整改。各级环保部门先后出台监察类工作制度(程序)101个,行政处罚类工作制度(程序)12个,环境监察稽查类工作制度(程序)42个,环境监察长效工作机制不断健全。

  环保部督查组对我省环境监察专项稽查工作给予了较高评价,同时希望我省继续深入探索,勇于实践,全面贯彻落实《环境监察稽查办法》,不断提高环境监管执法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