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文贵实际控制又一公司骗取贷款票据承兑案一审开庭

13.07.2017  19:10

    继被揭利用非法获取的海航内部客户信息大肆造谣、妄图摆平官司被假和尚假总参大校骗了2000万元之后,短短几日内,北京盘古氏公司实际控制人、潜逃海外的犯罪嫌疑人郭文贵再一次“高调”出现在公众视野里——其实际控制的又一公司河南裕达置业有限公司及高管、职员涉嫌骗取贷款、票据承兑一案在河南开封一审开庭审理。

  今天上午,随着法槌声响起,河南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并通过官微以视频、图文的形式进行直播。没有峰回路转,不需要抽丝剥茧,被告单位裕达置业的诉讼代表人和3名被告人张新成、郭丽杰、肖艳玲均认罪悔罪,并直指郭文贵就是这场骗局的幕后指使。

  一连开10个空壳公司行骗

  上午8点40分许,3名被告人被带入法庭,神情凝重。一如河南法院在全国率先进行的庭审改革,3名被告人今天均便装出庭,不穿黄马甲、不剃头。

  开庭时,审判长还向诉讼代表人、被告人明示,庭审中如果感觉身体不适,可以随时向法庭举手示意。

  公诉人指控,为骗取银行贷款和票据承兑,2008年初,作为裕达置业公司实际控制人,郭文贵指使时任裕达置业副总经理马成(另案处理)相继注册成立郑州众望实业有限公司等10个空壳公司实施犯罪。

  此后,在2008年至2015年4月间,马成与时任裕达置业财务总监的张新成商议,以空壳公司和郭文贵实际控制的裕达国际酒店等多家公司的名义,通过伪造销售合同或装修合同、虚构投资项目等方式,42次从广发银行郑汴路支行等6家银行,骗取贷款和票据承兑,共计人民币14.35亿元。

  多份证据显示,根据郭文贵的授意,上述资金被用于归还裕达置业等单位的债务,向北京盘古氏投资有限公司及境外转款等。至案发,尚有2.12亿余元未归还。

  据了解,2014年8月,郭文贵因涉嫌多宗犯罪逃亡海外。2015年4月,张新成被辽宁大连市公安局监视居住。但即便如此,犯罪行为仍未终止,郭文贵在海外继续遥控实施犯罪。

  公诉人指控,2015年5月,时任裕达置业财务部副总经理的肖艳玲向时任裕达置业副总经理郭丽杰汇报部分银行的承兑汇票陆续到期,郭丽杰在明知没有真实交易的情况下,指使肖艳玲使用张新成之前采取的手段,从中原银行华西支行等两家银行,骗取票据承兑共计人民币6000万元。

  郭文贵一手策划犯罪活动

  公诉人:你经手的承兑汇票是怎么回事?

  被告人郭丽杰:2015年5月,张新成被带走调查后,肖艳玲问我银行的承兑汇票到期了怎么办,我通过手机软件,以文字和语音向郭文贵汇报请示,郭文贵说让公司的财务人员按照原来的方式进行贷款续期。

  而所谓原来的方式,就是将虚假的采购合同等资料提供给银行。“张新成电脑里有这些资料的模板,把资料打印出来,改了一下金额和日期。”肖艳玲供述。

  当天的庭审,法庭围绕起诉指控的事实进行调查,公诉机关运用多媒体等形式进行举证,出示了相关的书证、鉴定意见、证人证言等大量事实证据,被告单位、被告人及辩护人也进行了充分质证。

  充足的证据显示,骗取银行贷款和票据承兑是郭文贵一手策划的,3名被告人为积极实施者。

  据张新成供述,在实际操作中,他听马成的,马成听郭文贵的。马成一般在晚上向郭文贵汇报工作,很多时候他都在场。有时,马成会有意识地用免提汇报工作,他便可以听到郭文贵的具体安排,包括“继续往前推进”这样的指示。

  “马成向郭文贵汇报完后,会当场让我按照老板郭文贵的指示办,有办贷款的指示,也有资金如何支配的指示,这种情况不止一次。”张新成供述。

  大量证据证明,本案中提供给银行的采购合同都是虚假的,购销或采购合同的乙方都是空壳公司。通常都是张新成把其办公室电脑里合同模板的甲乙方公司名称、金额、时间等改一下,打印出来,在合同上代签企业法人的名字。

  办理承兑汇票,按要求需要企业提供增值税发票。而这些发票也是假的,是张新成安排财务人员找公司设计部帮忙,伪造假增值税发票复印件提供给银行。

  郭文贵一人支配涉案资金

  《法制日报》记者注意到,马成是本案的关键性、纽带性人物,也是本案犯罪预谋的重要参与人、见证人。

  据了解,今年51岁的马成,1993年和郭文贵相识,2002年开始担任裕达置业副总,主管财务工作。2012年10月份兼任北京盘古氏公司的财务总监和北京政泉公司财务总监。可以说,郭文贵名下公司的财务基本上都由他负责。

  庭审中,法庭播放了马成的作证视频。该视频由开封市公安局侦查员赴大连市看守所依法录制。视频中,墙上的钟表显示,录制时间为2017年6月28日10时26分至10时38分,视频连贯清晰。

  据马成回忆,2008年初,郭文贵说需要资金,让他去注册一些空壳公司,以便签合同和控制资金。马成之前学过法律,觉得这事有法律风险,不敢去做,就再次向郭文贵请示,“郭文贵说就这样办,你们抓紧落实”。

  “说实话,我不愿意去做这些事,但我只是个打工的,不做就会丢掉工作。我是被迫去做的。”马成说。至于骗来的钱,大额资金全部由郭文贵一人支配使用。

  据马成以及诉讼代表人、3名被告人、郭文贵的六哥、公司多位员工证实,郭文贵为裕达置业、北京盘古氏公司、涉案空壳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询问结束,当侦查员将此次笔录当场打印出来要求马成签字时,这一次,马成核对的非常仔细。

  三名被告人当庭认罪悔罪

  没有争锋相对的辩论,只有深深的悔意和对郭文贵为一己私利将自己拉下水的怨恨。法庭辩论阶段,被告单位诉讼代理人、3名被告人及各辩护人对公诉人指控的罪名和犯罪事实均不持异议,只是强调自己受郭文贵指使行事,属从犯,希望法庭从轻处罚。

  “3名被告人虽然受郭文贵指使行事,但作为具有多年从业经验的公司高管和财务人员,明知是使用虚假材料、欺骗手段,获取银行贷款、票据承兑,仍执意而为之,并因此造成严重后果,已构成刑事犯罪。”公诉人指出。

  辩护人对3名被告人均作罪轻辩护。张新成辩护人称,张新成服从郭文贵的指使实施了犯罪行为,为从犯;被控制以后,其认罪态度较好,积极配合调查,尽力挽回其给银行造成的损失,应从轻、减轻处罚。

  “鉴于被告人当庭认罪,悔罪,辩护人认为他们是从犯,具有坦白或自首情节,公诉人对这些辩护意见均不持异议,请合议庭根据本案的犯罪事实、性质和情节,依法从宽判处。”公诉人回应称。

  据了解,本案开庭前,法庭召开庭前会议,就与审判相关的问题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组织控辩双方进行了庭前证据展示。审理时,被告单位诉讼代表人、被告人及各辩护人不申请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回避,不申请调取新的证据,不申请重新鉴定,不申请非法证据排除。司法机关充分保障了被告单位、被告人及辩护人依法享有的各项诉讼权利。

  在最后陈述中,3名被告人也对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公开、理性、文明办理本案,充分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给予被告人人文关怀以及律师的专业辩护,表示感谢。

  对于犯罪行为,3名被告人深深忏悔,认罪悔罪。

  张新成陈述道,案发后,我常常夜不能寐,深刻反省自己,我之所以走到今天是由于法律意识不强,工作期间盲目听从郭文贵和马成的指示和安排,参与了犯罪行为,我对自己所犯的罪行感到十分后悔,也非常痛心。恳请法院对我从轻及减轻处罚,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郭丽杰陈述时,一时泣不成声,一旁的肖艳玲同样泪流不止。郭丽杰说,被采取强制措施的这段日子,是我人生最灰暗、最低谷的日子,由于我的犯罪,不仅让我失去了自由,更给我的家人带来了巨大的伤痛。希望法庭能够考虑我是从犯,从属于公司和郭文贵的实际情况,给予我最宽大的处理,让我能够早日回归社会,回归家庭,重新做人。

  被告人家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界群众和中外新闻记者60余人旁听了庭审。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