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住看病上学都管 山东版特困人员救助政策出炉

29.10.2016  22:38
  



  最新“山东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出炉。日前山东省人民政府出台《关于贯彻国发〔2016〕14号文件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为城乡特困人员提供基本生活、照料服务、疾病治疗、丧葬事宜、住房保障、教育救助等方面的保障。

  满16周岁仍读书可继续享受

  特困人员对象范围有哪些?实施意见明确,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具体认定办法按照民政部发布的《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结合当地实际贯彻执行。特困人员中的未成年人,满16周岁后仍在接受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含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等教育的,可继续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

  通过摸底排查和客观评估自理能力后,一旦纳入到特困人员范围,会有2种救助供养形式-在家分散供养和在当地的供养服务机构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可以自主选择,经自理能力评估认定为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鼓励其在家分散供养;评定为完全或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优先为其提供集中供养服务。

  向本人户籍所在地申请

  我省到底提供哪些救助供养内容呢?主要包括四项:提供基本生活条件;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提供疾病治疗;办理丧葬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