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每年每村补贴9万元村级组织经费 配套办公设施

08.12.2017  02:19

    齐鲁网济南12月7日讯(记者 廖亮)昨天,省政府新闻办召开“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委组织部有关负责同志对省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党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村级党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进行了解读。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为强化村级组织基础保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村级党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主要提出了三条措施:

    一是建立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正常增长机制。加大财政保障力度,确保县域范围内平均每村每年财政补助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不低于9万元,并建立正常增长机制,每3年调整一次最低保障标准,对集体经济薄弱村、空壳村村级组织办公经费由财政兜底保障。

    二是推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统筹整合资金重点扶持集体经济薄弱村空壳村、总结推广先进典型、对有贡献的村干部可以进行物质奖励,力争到2020年底基本消除集体经济空壳村,使集体收入3万元以下的村实现收入翻番。

    三是加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按照“有办公房、有办公设施、有党员活动室、有群众活动场所、有便民服务设施、有公开栏”的“六有”标准,有计划地对村级活动场所进行修缮、改造,配套必要的办公、服务设施,促进提档升级,增强综合功能。

让村干部有钱为群众办事服务 山东这样做
  记者近日从山东省委组织部了解到,山东提出,半岛网
山东:每三年调整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最低保障标准
  新华社济南12月11日电(记者叶婧、潘林青)半岛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