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售“嗑药鱼”行政处罚牵出刑事案

14.07.2016  15:05

  不良商家为使饲养的多宝鱼少生病,使用比正规药品价格低廉很多的“呋喃西林”,呋喃西林及其代谢物在动物源性食品中的残留可以通过食物链传递给人类,长期摄入会引起各种疾病,我国禁止这种药物在水产品中使用。而批发商在明知购进的是“嗑药鱼”的情况下,依旧抛弃良知售卖。历下区人民检察院在侦查监督专项活动中,就让一起行政案件背后的此类刑事犯罪分子现形。

  2014年5月14日,历下区食药监局抽查辖区某酒店时发现,该酒店销售的多宝鱼含有国家禁止添加的兽药“呋喃西林”代谢物。因此,按照相关规定,历下区食药监局对酒店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当年11月初,历下区人民检察院在与历下区食药监局工作座谈中,发现该起行政处罚案件的上线即销售多宝鱼的商家可能涉嫌刑事犯罪,遂建议该局于2014年11月18日向市公安局历下区分局移送该案。2015年3月4日,历下公安分局依法从某水产店扣押多宝鱼420多公斤。经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鉴定,多宝鱼中含有“呋喃西林”代谢物成分,为有毒有害食品。历下公安分局于2015年3月11日对水产店老板余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立案侦查。其后,历下区检察院依法对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余某批准逮捕,现该案已进入审查起诉阶段。此外,历下区检察院还将余某位于日照的上线——一名水产养殖户以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批准逮捕。

作者:冯瑜   网络编辑:庄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