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采取措施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过程

10.12.2016  01:41

  根据气象、环保部门的会商结果,预计12月10日至12日,京津冀区域及我省部分地区可能连续3天达到重度及以上污染,部分市有可能出现1天以上严重污染过程。 

  山东省对此高度重视,立即部署,要求相关市采取措施,积极应对。 一是 要密切关注空气质量变化趋势,加强预报预警,加密会商频次,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二是 要提前应对重污染过程,围绕工业企业减排、城市扬尘污染控制、面源污染治理等重点环节,加强执法监察力度,特别是针对在田间地头、沟渠路边焚烧秸秆、树叶、野草、垃圾等问题,要安排人员严查严管,切实降低污染危害; 三是 要严格落实应急响应措施,应急期间,督促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各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相关实施方案要求,落实各项应急响应措施,充分发挥应急减排措施“削峰降频”作用; 四是 要加强督导检查,结合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组织各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督促重点单位全面落实减排措施,对不按规定落实到位的严肃处理; 五是 要及时公开应急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同时,我省将加强督导,在配合环境保护部应急督查的基础上,加大专项督查的频次,最大限度降低重污染强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