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陶区启动重污染天气III级应急响应

18.11.2016  17:07

  菏泽市经预报会商,预计11月18日至11月20日,菏泽市空气质量AQI指数大于200小于300。经菏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全市自11月18日00:00起至11月20日23:00启动重污染天气III级应急响应。定陶区人民政府研究,立即启动了重污染天气III级应急响应,采取措施应对重污染天气:

  一、电视台、广播电台、各通信公司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健康提示信息和建议减排措施。幼儿园、中小学校减少户外活动。医疗机构适当增加急诊、门诊医务人员数量。

  二、在区内实行交通管制,禁止核定载质量为2吨(含)以上的货车、无标车及黄标车通行,禁行渣土砂石运输车辆。

  三、全区建材、化工等大气重污染行业,城区建成区工业燃煤、燃油、燃生物质等锅炉,城区建成区外区控及以上规模工业燃煤、燃油、燃生物质等锅炉,除保障民生企业需最大限度降低生产负荷外,一律采取限排措施,减少30%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定陶区监察大队和各环保所加大现场检查力度和频次。局监测站抽调精干力量对重点污染源和一般源加大监测力度,分白班夜班两个监测组,及时化验及时分析,对发现的超标排污和擅自停运的单位,分清责任,从重处罚。

  四、除应急抢险外,城区停止所有房屋建筑、拆迁施工工地、市政、道路、水利、绿化、电信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加强对施工工地的督查,督导施工单位强化工地抑尘措施。

  五、环卫部门每日对城区主次干道进行至少3次洒水抑尘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