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国家重点项目外,其他建设不得擅占耕地

12.01.2017  19:14

(记者李伟)12月9日上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山东省国土资源厅相关负责人解读《山东省国土资源工作“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提出,以粮食主产区和基本农田保护区为重点,实施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建成集中连片高标准农田500万亩。

  农村大众报济南讯 (记者李伟)12月9日上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山东省国土资源厅相关负责人解读《山东省国土资源工作“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根据《规划》,“十三五”期间,我省将严格控制建设占用耕地规模,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全省耕地保有量到2020年不得少于11288万亩,基本农田面积不得低于9584万亩,全面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新建高标准农田500万亩。同时,未来五年山东将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150万亩左右。
  据介绍,《规划》要求建立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强化地方政府监管的主体责任,落实完善“十三五”市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制度,推动落实耕地保护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严格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与保护,重点将城镇周边、交通沿线优质农田和已建高标准农田优先划定为永久基本农田。将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全部落地到户、上图入库,实行全天候监测,除法律规定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让外,其他任何建设不得擅自改变和占用。
  《规划》提出,以粮食主产区和基本农田保护区为重点,实施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建成集中连片高标准农田500万亩。加强高标准农田建成后管护,将整治后的优质耕地划为基本农田,纳入国土资源综合监管平台。全面推进建设占地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坚持占用耕地补偿制度,充分运用整治耕地用于占补平衡、重大工程补充耕地国家统筹和建设占用耕地补改结合等政策。
  《规划》还明确了四项改革事项。一是稳步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坚持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粮食生产能力不减弱、农民利益不受损四条底线,有序推进土地征收制度、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二是完善矿业权市场改革。建立推行矿政“探、储、采、治、查”一体化管理模式,实现从矿业权设立、出让、延续、变更、转让、注销到矿山储量动态监管、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规费缴交及打非治违等矿政业务全流程的网上办理及在线监管。推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地质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土地复垦方案“三合一”制度。三是全面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探索建立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对水流、森林、山岭、草地、荒地、滩涂等自然生态空间进行确权登记,形成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四是探索国土空间规划体系。配合发改部门探索建立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底盘,以资源环境承载力、“双控”(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和“三线”(耕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城市开发边界)为基本约束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据了解,《规划》从耕地保护、土地调查、矿产资源保障、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国土资源基础能力建设等方面形成25项重点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