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出的钱被“合法”转移难要回,这是虚假诉讼!检察官正在出击

06.05.2016  22:25

新闻发布会现场

5月6日上午11:40,山东省检察机关开展虚假诉讼监督专项活动新闻发布会刚一结束,身着制服的检察官们从省检察院报告厅走出,就被热情的记者们围住,“这么做,真是牵住了检察监督的‘牛鼻子’”、“对那些动歪脑筋的‘老赖’们,是一种震慑”、“诚信社会建设,可不能缺了检察监督”……大家纷纷点赞,热火朝天地谈论着发布会上的内容。

与此同时,省检察院对发布会进行的微博直播,短短几小时内阅读量已逾50万,讨论数逼近2000次,“对监督专项活动做到力量不减、机构不撤、力度不松,好样的!”、“真好,正能量”……

以司法之力守住社会诚信建设的最后防线

“山东检察机关于2015年3月至12月集中开展了虚假诉讼监督专项活动,2015年共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166件,其中提出抗诉52件,再审检察建议80件,检察建议31件;移送职务犯罪案件和刑事犯罪案件9件,15名案件当事人及其他人员被处以相应的刑事处罚……”5月6日上午,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虚假诉讼监督专项活动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办公室主任蒋万云向公众通报了全省检察机关开展虚假诉讼监督专项活动工作情况。

新闻发布会出席人员

虚假诉讼?听上去很遥远?其实,当你进行民间借贷、保险理赔或是签署买卖合同时就可能与它“不期而遇”,那时你可能会困惑:自己借出的钱怎么这么难要回?殊不知,自己的钱已经被动了歪脑筋的“负债人”通过看似“合法”的方式转移走了。

司法的天平不会为他人的私利充当度量衡

发布会现场,省检察院民行一处处长贾富彬讲了这样一个典型案例,这是德州的崔某遇到的一件窝心事儿。 2011年崔某向法院起诉齐某,请求判决齐某偿还借款38万元,法院判决齐某返还崔某借款。2012年5月崔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裁定查封、拍卖齐某自建沿街门市楼。可案外人王某全却提出了异议,称齐某欠其23万元借款未还,齐某以自建沿街门市楼抵顶,现沿街门市应归其所有,请求法院解除对该房屋的查封、拍卖。

记者们在认真记录

最终,法院以齐某无财产可供执行为由裁定终结本次执行。难道自己的辛苦钱要不回来了吗?崔某并未灰心,他及时向检察机关申请了监督。检察院经过了一系列的调查,最终查明疑点。原来,齐某为达到逃避法院执行的目的,与王某全串通伪造证据,通过恶意调解、虚假出卖等手段转移、隐瞒财产,阻挠法院执行,恶意侵害债权人崔某的合法权益。

在检察院的有力监督下,齐某在一个月内便将40万元执行款全部交付崔某,三年多执行未果案件终于得以成功执结。案例生动地说明了检察院机关运用多种方式开展虚假诉讼监督,全方位出击,有力地推进了案件彻底解决。

严厉打击虚假诉讼背后的渎职犯罪行为

听到这里,在场的记者不约而同地点了点头,身子前倾,不停地用笔记录着,有的还向邻座的检察官请教这一典型案例中的专业名词。终于,提问环节开始。“刚才听新闻发言人介绍,山东省检察机关去年专门开展了专项活动,请问专项活动开展的背景是什么?”“请问在监督虚假诉讼案件过程中,山东省检察机关主要采取了哪些监督手段?”“这些虚假诉讼背后是否存在渎职犯罪行为,如何获取案件线索以及查办的重点有哪些?”“我们想问一下济南市检察院,采取了什么措施来提升案件办理质效,充分发挥基层院在案件办理中的职能作用。”人民网、山东经济广播电台、齐鲁网、济南日报记者接连抛出问题,发布人员逐一回答。

记者进行现场提问

省检察院反渎局副局长、渎职犯罪侦查处处长李昌云对获取虚假诉讼背后渎职犯罪案件线索的途径作出解释,“一方面,充分利用集中宣传日、检察开放日、新闻发布会、民生服务热线、‘两微一端’等平台,加大宣传力度,引导人民群众积极举报虚假诉讼背后的渎职犯罪行为。另一方面,通过上门走访、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在检察系统外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沟通协作、线索移送等工作机制;在检察系统内部与侦监、公诉、控申,特别是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密切协作配合,从中获取虚假诉讼背后的渎职犯罪线索,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打击虚假诉讼背后的渎职犯罪行为。”

检察机关将继续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济南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衣光军对“如何发挥基层院在案件办理中的职能作用”作出了回答,“ 我们把基层院作为推进虚假诉讼监督的主阵地,加大对基层院的指导支持力度,采取有力措施,增强基层院发现、调查核实、监督纠正虚假诉讼的能力和水平。针对基层民行部门人员少,办案力量弱的现状,市院加大对个案的具体指导。”

为巩固活动成效,持续回应群众关切,今年省检察院在全省检察机关再次部署深入开展虚假诉讼监督专项活动,活动为期一年。“刚才召开了全省检察机关深入推进虚假诉讼监督电视电话会议,印发了《全省检察机关深入开展虚假诉讼监督专项活动工作方案》。下一步,全省检察机关要继续把虚假诉讼监督作为今年法律监督工作的重点,对监督专项活动做到力量不减、机构不撤、力度不松,努力为维护司法权威和司法秩序,促进诚信社会建设作出新贡献。”省检察院新闻发言人、办公室主任蒋万云的话语,再次彰显了全省检察机关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诚信社会建设的拳拳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