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铝业山东分公司违规采矿遭实名举报
交口县隶属山西吕梁,地处大别山,拥有丰富的煤炭、铝钒土等矿产资源,矿产是当地的支柱产业。也是因为“靠山吃山”,当地偷采、乱采、违规占地现象频发,其中不乏知名企业的身影。
“中国铝业旗下的下桃花耐火粘土矿(下称‘下桃花粘土矿’)在采矿过程中大肆越界侵占村民耕地,我们实名举报多年,却没有效果。”11月2日,康城镇上科村村委会计姚醒龙描述称,该村超过80%的面积已经被采空。
《中国经营报》记者获得的“协议书”显示,该村采矿占地面积为1599亩(包括林地、农田、山川、道路、村庄等上科村所属范围),总价4500万元,时间为17年。上科村村民介绍,最终实占面积达5000余亩,包括该村可耕地及基本农田1400余亩。11月3日,交口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下称“交口安监局”)明确答复,该矿目前没有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而对于占用耕地等问题,截至记者发稿前,交口县国土资源局、交口县政府、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及中铝方面均没有做出答复。
“村子80%面积被采空”
上科庄村位于交口县康城镇东北角,该村总面积约5000亩(合3.333平方公里),其中可耕地及基本农田1400余亩,不宜耕种有植被覆盖的坡地、林地、丘陵及道路村庄等共计3600余亩。
“现在我村80%面积已经被采空”。姚醒龙介绍,采空区原耕地无人复耕、管理,露出大面积石块。村民告诉记者,早在1998年之前,当地村民曾在村子及周边对露天矿产资源进行零星开采,随后被地方政府叫停,山体、耕地得到了较好保护。此后,为了防止死灰复燃,2008年8月,山西省政府专门出台《关于立即停止以各种名义违法开采浅层煤,浅层矿的紧急通告》,严禁以各种名义变相违法开采浅层煤、浅层矿。
但转折发生在2011年。当年1月7日,交口县金龙煤业有限公司(下称“金龙煤业”)作为交口县下桃花耐火粘土矿“代理人”,以甲方身份与上科庄村民小组的乙方签署“协议书”,约定采矿占地范围为乙方所属全部面积。
记者获得的“协议书”显示,下桃花粘土矿即将更名为“中国铝业总公司山东分公司(下称‘山东铝业’)交口县下桃花矿”,该矿全权委托金龙煤矿负责下桃花矿的开采、经营管理。“协议书”称,乙方地界处于甲方矿界之内。资料显示,“矿方”原法人张炳哲,同时任山东铝业阳泉铝矿法定代表人。
此后,金龙煤矿就开始以山东铝业名义进行开采、施工。
业内人士称,上科庄及其周边境内富含铝矿、铁矿、粘土矿、石灰石等优质矿石,其中尤以铝、铁矿含量丰富。地勘资料显示,上科庄所处山脉仅铝矿储量在4600万吨以上,是山西省大型矿床之一。
山东铝业地处山东省淄博市,1954年7月建成投产,是新中国第一个氧化铝生产基地,被誉为“中国铝工业的摇篮”,作为中国铝业成员单位,2002年3月正式独立运作,成为其全资子公司。
“协议书”约定甲方开采范围限定于2.5平方公里内,其中占用乙方土地时间为2011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共计17年,盖章单位包括下桃花粘土矿、康城镇人民政府等。姚醒龙直言,根据下桃花粘土矿采矿许可证拐点标定范围,是以下桃花村某处为中心,方圆2.5平方公里,仅涉及上科庄1000余亩土地。他称,包括他在内的村民最初对上述“协议书”并不知详情,所签协议是在未征得全体村民们同意下悄然签订。
此后,2015年6月23日,山西省国土资源厅下发“交口县下桃花耐火粘土矿采矿权转让公告”,称该矿采矿权以出售方式转让与中国铝业。
下桃花粘土矿开采范围涉及上科庄、下科庄、下桃花、上桃花等自然村。
“仅上科村就有187名村民实名举报多年,但到现在也没有效果。”姚醒龙说,该村人口为240余人,最大要求是复垦耕地。11月初,记者实地采访看到,地处大山深处的下桃花粘土矿仍有大量工程车、卡车在施工、运输,远远望去,黄色的石块在周边绿色植被衬托下,格外显眼。大门口处没有明显标志,不允许陌生人进入。而在门前道路上,运输车排出了长队。
多名不愿具名的村民介绍,补偿标准为每人12.5万元/17年,并采取多种方式在协议上签字,随后逼迫村民搬迁。村民回忆称,“协议书”内容最初也遭到了村民质疑、抵抗,直到2011年3月11日,签署“补充协议”,其中协议甲方一边开采一边复垦,复垦一块交付乙方一块。但事实上,被占用土地大多数已不具有复耕、复垦的可能。
上科庄两轮土地承办合同及村务账目证实,该村实际全部面积5000余亩,基本农田为1400余亩,其余为有植被覆盖的不宜耕种的坡地、林地、沟壑3600余亩。来自上科庄村民小组“关于中铝公司下桃花矿在本村采矿整体补偿事宜征求意见书”中,其“基本情况”介绍,“全村总面积1599亩”,其中耕地728亩,荒山荒坡871亩。在村民们看来,其余土地很显然被山东铝业方面通过“虚假数字”等途径占用。
拥有矿产资源开采经验的村民介绍,上科庄目前没被开采的1000余亩土地中,铁矿资源、铝矿资源经济价值分别在1亿余元,同时还有一定数量的煤炭资源。
违规采矿?
不仅如此,记者获得的下桃花粘土矿《采矿许可证》还显示,该号为C140000209106220042713,开采矿种为耐火粘土矿、山西式铁矿,有效期为两年零六个月,即2010年12月31日至2013年6月30日止;筹建期工商营业证号为141130100002907,经营期限至2011年6月30日。工商登记信息显示,2011年4月,此证已处于“吊销,未注销”状态。
11月3日,交口县安监局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该矿目前没有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该局曾多次督促。交口安监局办公室相关人士坦言,下桃花粘土矿存在手续不全等违规问题。
其实,早在2014年1月13日,交口县政府就公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露天开采管理规范露天开采行为的通知》,明确“现有露天开采企业手续不全或手续证件过期的继续全部停产停建”。
该通知要求,非煤矿山露天开采企业要“四证”齐全有效,即《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矿长安全资格证。该通知并对土地复垦、占地等做出了严格要求。
而对于占用耕地等,记者两次前往交口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工作人员均称,“领导在外开会”。截至发稿,交口县政府、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及中铝方面没有对此做出答复。
据悉,下桃花粘土矿在交口县并非个例。媒体此前报道称,中国铝业山西分公司交口牛槽沟铝矿目前正常运营,但其也存在部分证件过期、手续不全等问题。
山西是矿产资源大省,其对当地矿产资源管理也一直处于高压状态。
早在2008年8月12日,山西省政府就出台了《关于立即停止以各种名义违法开采浅层煤,浅层矿的紧急通告》并强调:严禁以各种名义变相违法开采浅层煤、浅层矿,如有违法立即停止,各地各部门不得再行批准和同意此类涉煤涉矿项目上马。直到2014年4月11日,山西省政府人民办公室再次下发《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严厉打击非法采矿活动的通知》(晋政办发[2014]25号)要求各级政府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其中包括无证非法采矿行为,越层越界,以探代采,擅自改变开采方式,采用破坏方法等违法采矿行为的通知。
“问题是,政府禁令被熟视无睹,违规行为还是屡禁不止”。当地人士感叹其中利益关系错综复杂。
山西省部分铝矾土业内人士介绍,金龙煤业与下桃花粘土矿之间并不存在隶属关系,能作为其“代理人”在交口境内未批先占违法开采,并非易事。姚醒龙等村民实名举报信中亦描述,金龙煤业最终以一亩20多万元的价格转卖给福建商人进行开采,“此项交易的整个开采过程中对国家矿产资源造成几十亿元的经济损失”。
8月31日,山西5市22县严重违法用地用矿被省政府警示约谈,其中包括交口县及吕梁市。
更多资料显示,铝矾土盗采超采问题在山西已是萦绕多年的普遍现象。但无论央企还是民企,采完矿产之后,给当地生态及村民却留下了一地鸡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