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搭档长江里电鱼 捕到三尾胭脂鱼双双获刑

22.11.2017  18:49

  楚天都市报讯 楚天都市报记者余皓通讯员付静宜

  夫妻电捕鱼捕到三尾胭脂鱼,价值1.8万余元,因涉及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双双被判刑。

  昨日上午,江汉区检察院召开“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此案。该案也是武汉首例非法猎捕濒危野生动物案。同时,还通报了湖北首例长江禁采区内非法采砂案、公安部督办案件——建国以来长江流域第一起“成气候”的涉水、涉砂黑社会团伙案等典型案例。

   武汉首例非法猎捕濒危野生动物案

   夫妻电捕三尾胭脂鱼获刑

  家住江夏区长江边的彭某某、田某夫妻,十余年来一直以捕鱼为生。今年1月23日,二人驾驶自制铁质渔船,载着电瓶、柴油机、卷扬机等电捕鱼工具,在长江大桥下游500米处,由田某驾船,彭某某架机布网,不到一小时即电捕各类鱼十余公斤。二人正在收网时,被巡逻至此的武汉市农业综合执法督察总队工作人员当场查获。

  电捕鱼是国家明令禁止的捕捞方式,该督察总队遂于当日通过“两法衔接”平台,将彭某某、田某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一案的线索,报送江汉区检察院审查。

  经审查发现,涉案渔获物中有三尾胭脂鱼,胭脂鱼是我国特有的淡水珍稀物种。近年来,野生胭脂鱼因过度捕捞及电捕鱼等破坏性的捕捞方式,繁殖能力遭到严重损害,野生群体数量持续下降,被列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濒危野生动物。

  经相关部门价值估算,三尾胭脂鱼价值1.8万余元。5月16日,江汉区检察院依法以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批捕了犯罪嫌疑人彭某某、田某。此后,二人分别被判处拘役6个月、4个月。据介绍,该案是武汉首例非法猎捕濒危野生动物案。

   湖北首例长江禁采区内非法采砂案

   船长日记本提供关键证据

  非法采砂行为不但导致国家资源流失,更严重的是破坏了江底环境,对长江生态造成严重破坏。同时,还影响两岸堤坝基础,改变了正常水流,对长江防洪、航行带来极大危害。但由于缺乏法律依据,对于盗采江砂案件长期以来没有统一认定标准,打击力度严重不够,致使盗采行为屡禁不止。

  今年2月24日,武汉市水务局与武汉市水上公安分局经过精心部署,在长江煤炭洲水域抓获了一伙采砂贼,现场查扣采砂船一条,查获江砂250吨。

  由于两高司法解释中,将盗采江砂行为定性为非法采矿罪,构罪起点金额要求达10万元,而执法人员现场查获江砂价值仅1万元,现有证据只能对船长处以行政处罚。

  接到线索后,江汉区检察院派员介入,引导行政执法部门与侦查机关办理此案。检察官在查看执法人员查扣的物品后,发现船长所写的日记本里,记录在煤炭洲水域采砂10余天,并按船主要求运往长江某水域交付。每船江砂价值1万元,10余次不就意味着有10余万元吗?

  检察官根据线索,与侦查人员迅速锁定侦查方向:通过账本、转账凭据、购砂人陈述等证据,一举侦破此案。

  3月31日,江汉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采矿罪对三名嫌疑人依法批捕,该案现已起诉至法院。该案系2016年12月两高最新司法解释将“非法采砂”入刑以来,湖北首例长江禁采区内非法采砂案。

   部督办涉水、涉砂黑社会团伙案

   20人涉黑被一网打尽

  2016年3月16日,刘某纠集张某等10余人,窜至青山区二七长江大桥下游长江水域,强行登上拒交保护费的船只进行打砸,造成一名船工轻伤、一名船工轻微伤。案件发生后,江汉区检察院依法对该案提前介入引导侦查。

  承办检察官发现,刘某犯罪团伙组织严密,等级森严,自2015年3月以来,垄断二七长江大桥附近水域非法采砂活动,通过实施有组织的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欺压群众,严重破坏当地资源环境、航运以及经济秩序,因而建议公安机关以“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立案。

  检察官依法对涉案16人批准逮捕,同时提出追抓提议,另外4名犯罪嫌疑人也相继被抓获归案。刘某团伙被一网打尽。

  该案侦办过程受到武汉市公安局、湖北省公安厅的关注。公安部刑侦局在听取专案汇报后,认为这是“建国以来长江流域第一起‘成气候’的涉水、涉砂黑社会团伙案件”,并于2016年12月将该案升格为部督案件。现该案在江汉区法院审理之中。

        编辑:张元元        责任编辑:胡立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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