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清法院让陪审工作“同频共振”

23.09.2015  11:45
  自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数量同比增长28.8% ,法官工作压力不断增大。为此,利用好“编外法官”,激发人民陪审员的活力,发挥他们的专业技能,无疑是做好法院工作的捷径。在长清法院,法官与陪审员之间“同频共振”,构建起了良性工作交流机制,促进了全院工作的顺利开展。

  畅通沟通新渠道

  9 月 14 日,正值周一。走进长清法院政治处,该院工作人员王鹏正在用微信向全院人民陪审员下发通知。“有了微信群,与陪审员之间的沟通和交流更方便了,只要轻点手机屏幕,就可以实现便捷对话。”谈到陪审员微信群开通后的感受,王鹏说道。

  为畅通沟通渠道,长清法院专门开通了陪审员微信群,全院79名陪审员全部加入微信群。通过这种方式,法院可以及时向陪审员传达培训、开庭等通知,陪审员也可以及时向法院反馈意见和建议。

  除了采取面对面的沟通方式外,长清法院注重畅通沟通渠道,创新沟通方式。在采取微信沟通方式的同时,长清法院还充分利用官方微博、内外网、 QQ 群等,创新沟通载体。“采取这些沟通方式后,我们能够及时了解法院工作情况,也能够发出自己的声音,效果确实不错。”该院陪审员张辉表示。

  在这些交流平台上,陪审员常常就一些案件进行讨论和交流,提出自己的看法和建议,对案件处理产生了积极作用。尤其是,对于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工作,陪审员经常交流彼此之间的经验和做法,共同提高做调解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打造培训新常态

  每年,长清法院在安排法官参加各种培训的同时,也注重做好陪审员培训工作,推动陪审员办案水平的不断提升。在培训内容上,陪审员更侧重于法律知识培养与调解能力优化的结合,提高案件处理水平。

  今年3 月份,全院新选任的38名陪审员全部被安排在法院进行培训,培训历时一周,让新进陪审员对自身工作有了清晰的了解。课堂上,不仅邀请了法学教师以及资深法官授课,还注重活跃课堂气氛,让每个陪审员积极建言献策,畅谈自己的看法和感受。

  在长清,部分陪审员居住在距离市区较远的农村,如到长清法院参加培训,可谓费时费力。为此,长清法院在5处派出法庭专门为部分基层陪审员“开小灶”。每个月,每个派出法庭都会积极邀请辖区内的陪审员来到法庭,向陪审员讲解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并与法官共同研讨案件。

  探寻工作新模式

  除了参与审判调解工作外,长清法院的陪审员还承担了一项职能,那就是参与执行工作。

  今年3月,在一起侵权责任纠纷案件中,被执行人王某拒不履行法律义务。执行法官在送达相关手续后,王某外出打工,躲到了外地。了解这一情况后,长清法院积极邀请与王某同村的人民陪审员叶继香参与执行工作,由她与被执行人王某取得了联系。经过叶继香的一番劝说后,王某终于认识到了错误,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分期给付赔偿款。

  在执行工作中,该院坚持“因案选人”的原则,即对不同类型案件,充分考虑案件实际情况选用合适的人民陪审员,尽量使其特定身份、影响力、专业知识等在案件执行中得到充分发挥,弥补法官在执行某些案件中的不足。同时,该院积极探索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裁决和执行合议工作机制。在确定有人民陪审员参与相关案件听证之后,立即与陪审员取得联系,在听证前召开一次案情分析会,执行裁决合议庭法官与人民陪审员一起分析案情、确定审查重点,为执行听证中的密切配合打好基础。

  据统计,今年该院共有 41件案件选用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其中主动选用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的案件有19 件,当事人申请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的案件有 22 件,有效缓解了“案多人少”的矛盾,推动了执行工作公开、透明运行。 责任编辑: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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