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问题商品索赔 电商急眼质疑消费者网购碰瓷

03.11.2015  11:06
网购问题商品索赔 电商急眼质疑消费者网购碰瓷

  疑似济南市工商部门的工作人员电商打假,和妻子多次购买同一品牌的行车记录仪,以屏幕尺寸标示存在“欺诈”为由,要求退一赔三。第一次第二次电商“退一赔三”之后,买家第三次又购买此产品后要求“退一赔三”,这下上海这家电商“急了眼”。该电商认为买家是工商局工作人员,他和其妻子的行为是“网购碰瓷”,并质疑工商公职身份“打假”不合适。

  英寸标成寸

  消费者要求“退一赔三”

  2015年6月份,济南一名叫陈云(化名)的男性消费者花700元从一家电商购买了某品牌一款行车记录仪。不久之后,这家网店店主收到了陈云的网络投诉,认为该行车记录仪屏幕尺寸把“英寸”标为“寸”,存在着明显误导消费者的行为,是欺诈行为,要求退一赔三。

  这名电商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经营这一品牌的行车记录仪,该记录仪对外宣传和产品包装上标示的屏幕尺寸为2寸,一寸为3.3厘米,也就是标示为6.6厘米。而实际上,该产品的屏幕为2英寸,一英寸为2.54厘米,实际上该行车记录仪为5.08厘米。因此,宣传和标识的屏幕尺寸比实际产品要大。

  记者了解到,这家电商随后与陈云达成了和解协议,退一赔三,赔偿了2100元之后并签署了相关和解协议。

  6月下旬,又有一名叫刘蕾(化名)的济南女性消费者从这家电商购买了800元的该品牌另一款行车记录仪,如同翻版,刘蕾也投诉该产品标示存在“ 欺诈行为”,要求退一赔三。这家电商最终和刘蕾也达成了和解协议,退一赔三。

  连续买三次电商认为是“网购碰瓷”

  时间又到了2015年10月份,还是这个叫刘蕾的消费者,又从上海一家电商购买了此品牌的行车记录仪,再次投诉此产品存在欺诈,要求退一赔三。

  上海这家电商的沈先生告诉记者,他们这些电商经营的都是同一品牌,彼此都有交流和沟通,该品牌方也曾将陈云和刘蕾的案例和他们进行过通报。 “事后我们分析,这些消费者都来自济南的同一区域,我们初步认定他们彼此认识,存在着网购碰瓷行为。”

  沈先生说,刘蕾也不要求退货,上来就说他们欺诈,要求退一赔三,不然就到工商局举报我们。“没有这么搞的,一次两次就算了,连续搞同一个牌子三次。”沈先生觉得刘蕾和陈云应该认识,而且是职业打假人。

  那么为何把“英寸”标为“寸”呢?沈先生说,这是习惯性叫法,确实不规范,但不存在明显欺诈的行为。至于为何多次被“退一赔三”后仍不修改包装宣传等,沈先生说时间上有个滞后性。 “行车记录仪屏幕尺寸的大小,不会对消费者的安全和权益造成实质性影响,也就不存在欺诈。”

  “遇到这种事情,一旦被工商局查处,一罚就上万,而且很麻烦,所以电商一般都会和消费者私下和解,退一赔三。”不过,沈先生后来改变了这个想法,拒绝和解。

  拒绝和解质疑工商人员公职身份

  沈先生之所以拒绝和解,是初步怀疑陈云的工作单位是济南市工商局,他对这样以公职身份网购碰瓷存在质疑。

  当怀疑陈云和刘蕾是济南的职业打假人并应该彼此认识后,沈先生便根据陈云的身份证号码,在百度上进行了搜索。相关资料显示,陈云曾经出现在2008年度济南市市直机关和省垂直管理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名单中,报考单位是济南市工商局,报考职位为夜间市场巡查监管。

  “我们有理由怀疑,目前陈云还是济南市工商局的公职人员,他和刘蕾有可能是夫妻。”沈先生认为,工商局的工作人员及其妻子反复购买同一产品要求“退一赔三”,这怎么也存在问题。

  网络中确实能搜索到陈云曾经被济南市工商局录用过的相关信息,那陈云现在是否仍在工商局工作呢?记者拨打了陈云的电话,接电话的是陈云的亲属,她向记者表示,目前陈云确实在工商部门工作,而陈云妻子的名字也叫刘蕾。

  记者随后拨打了刘蕾的电话进行核实,对方拒绝接听。对于刘蕾“退一赔三”的要求,电商沈先生予以了拒绝,随后刘蕾向上海当地的工商部门举报了沈先生存在欺诈的行为,上海当地工商部门已经介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