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制办主任孟富强带队赴东营调研行政执法监督和仲裁工作

12.07.2017  22:11

7月12日,省法制办党组书记、主任孟富强带队赴东营市调研行政执法监督和仲裁工作。东营市委书记申长友,市委副书记、市长赵豪志,副市长赵峰分别会见孟富强一行,并进行座谈。省法制办副巡视员孙成文和秘书处(人事处)处长田秀娟参加了调研。

调研期间,孟富强出席了东营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揭牌暨东营市行政执法监督员聘任仪式并发表重要讲话。他指出,行政执法监督是法治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具有重要作用,是确保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所在。全省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改革工作开展以来,“一级政府一个监督部门”的行政执法监督体制已初步建立,为进一步发挥行政执法监督作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当前,我省正在部署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努力培育“四新经济”,要创造性地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坚决杜绝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提升行政执法机关的形象和政府的公信力,营造更加透明高效、方便快捷的政务服务环境和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孟富强强调,要重点做好三个方面的“结合”文章,全方位开展好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一是将贯彻落实《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与各项改革工作部署结合起来,有计划、有步骤地将《条例》规定的十项制度逐步落实到位,并有重点、有针对地选取执法的薄弱环节开展工作,将本级政府监督工作重点与各项改革部署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上下联动、分级负责、重点突出的监督局面。二是将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结合起来,有序开展日常监督活动,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健全完善监督案件办理程序,重点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城市管理、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等问题进行专项督导,避免执法缺位、越位。三是将建立事前预防、事中规范机制与事后纠错惩戒机制结合起来。要继续健全完善对违法执法行为的事前预防,对执法过程的事中规范机制,使监督关口前移。要强化监督力度,改变过去重预防轻纠错的传统监督工作方式,建立健全纠错惩戒机制。

孟富强一行与东营仲裁委办公室主任薛在山等同志进行了座谈。孟富强认为,近年来,东营仲裁委锐意创新、真抓实干,不断提升仲裁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案件受理数和标的额都位居全省前列,为东营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为全省仲裁机构树立了标杆。孟富强指出,我省仲裁事业从无到有、由弱变强,走过了二十年有山东特色的发展之路,独创了仲裁办事机构参公管理的“山东模式”,在全国创响了山东仲裁品牌。仲裁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渠道,得到了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社会的普遍认可。在国家实施“一带一路”发展战略,我省构建开放性经济,实现新旧动能转换的新形势下,应当更加充分发挥仲裁的积极作用。孟富强强调,要进一步提高对仲裁的认识,将仲裁作为事业而不是产业来谋划发展,通过政府支持、行业自律、仲裁机构自我完善等方式,激发仲裁的潜力;仲裁机构要主动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敢于担当、勇于创新、积极作为,尽快缩短与国内外先进仲裁机构的差距,提升仲裁能力和水平;要加强仲裁宣传工作,突出仲裁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的方便快捷、高效灵活、意思自治等优势,提高仲裁的知名度和公信力,使更多的社会主体了解仲裁、信任仲裁,选择仲裁解决纠纷。孟富强表示,要进一步发挥山东省仲裁发展促进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为全省仲裁机构抱团发展搭建平台,提供支持。要尽快组建山东国际仲裁中心,帮助仲裁机构开展涉外仲裁业务,为市场主体参与涉外投资、经营和贸易提供优质仲裁服务,实现山东仲裁的跨越发展。

 

(责任编辑: 张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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