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工商局防骗七招:医疗广告禁"拍胸脯打保票"
03.09.2014 17:09
本文来源: 半岛网
1、医疗广告的发布需要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按审批内容进行发布,不得篡改,同时要刊播医疗广告批准文号(如鲁医广【年份】第×月×日×号),广告批文有效期为一年。
2、拍胸脯打保票,宣扬疗效。如报纸上“一次治愈白癜风”、“让骨坏死患者站起来”,往往用“根治”、“无效退款”、“100%有效” 、“疗效最佳”、“药到病除”、“安全预防”、“安全无副作用”、“最新技术”、“最高科学”、“最先进制法”、“药之王”、“国家级新药”等绝对化的语言,极富诱惑力。《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规定,医疗广告中禁止出现宣传治愈率、有效率等诊疗效果,以及保证治愈或者隐含有保证治愈的内容,这些在《广告法》中是严格禁止的。
3、医托推荐。如名人明星助阵、专家认可、权威机构推荐,或让“治愈”患者“现身说法”,使用儿童的名义和形象,以儿童为诉求对象。《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规定,禁止利用患者或其他医学权威机构、人员和医生的名义、形象或使用推荐语进行宣传。
4、用高科技做文章,大包大揽疑难病症。一些医疗机构摸准患者再难治的病也不愿放弃治疗的心理,拿高科技迷人耳目,越是癌症、乙肝、哮喘、牛皮癣、不孕不育等顽症,越敢夸口治疗。因为他们深知“难治的病本来就难治,因此治不好患者心理上也能承受”这门道。治疗性病、牛皮癣、艾滋病、癌症、癫痫、乙肝、白癜风、红斑狼疮8类疾病的医疗广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一般不会审批,遇此类广告,消费者要倍加小心。
5、靠所谓的祖传疗法或专家名医忽悠患者。一些医院对自己聘请的专家私自加 “头衔”。有些“特色门诊”用祖传秘方蒙人,名为看病实为卖药。《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规定,禁止广告中冠以祖传秘方或者名医传授等内容。
6、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软广告。某些医疗机构在大众媒体上以人物传记、访谈、科普讲座等形式宣传自己的机构、医师,推销医疗服务和药品,与普通广告相比,该类广告更具隐蔽性。
7、现在进入信息发达时代,一些不法分子早就告别了“小广告”式的骗人战术,而是看准了网络这个普及而又方便且迅速的手段,在网络上大肆宣传自己的“灵丹妙药”,更有甚者把知名医院的知名专家大夫作为自己的“招牌”胡乱欺骗患者。针对可疑的医疗广告大家可及时登录卫生主管部门官方网站(www.sdws.gov.cn)查询,千万要头脑冷静,清醒地识别违法医疗广告,谨防受骗上当。
本文来源: 半岛网
03.09.2014 1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