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能手”陈士祥:让当事人“赢得有理输得服气”

06.01.2016  22:23

兰山区人民法院风采录(三)

陈士祥正在翻阅案卷。

齐鲁网 临沂1月5日讯 (记者 谷会媛 通讯员 亓伟)他六年来共办理案件3100多件,2015年,审结民商事一审案件505件,收结案数量一直位于兰山区人民法院前列;他把让当事人心平气和地接受裁判结果,使其“赢得有理,输得服气”作为工作的追求;他有着“三零竞赛活动优秀法官”、办案标兵或办案能手等荣誉光环。他,就是兰山区人民法院银雀山法庭副庭长陈士祥。

我就是一个普通法官,尽职尽责做好分内事就是我工作的窍门。”陈士祥在接受齐鲁网记者采访时说。

第一次庭审的神圣与光荣,一直谨存心底。

2004年部队转业后陈士祥进入兰山区人民法院工作,现任兰山区人民法院银雀山法庭副庭长。时光荏苒,岁月更迁,转眼间法院工作已满12年,回忆起2008年第一次参加庭审的场景依然历历在目。

2008年,我第一次参加庭审,从那刻起法庭的神圣和光荣就像烧红的烙铁一样,深深刻在我心里。”陈士祥说,“当时神秘、兴奋的感觉,即便是已经在法院工作了12年,也没有丝毫消退。

据陈士祥回忆,当时去监狱审理一桩离婚案件。男方被判入狱,女方一人带孩子生活不容易,女方提出离婚后,男方在监狱很痛苦,很懊悔。“考虑到男方刑期较长,女方带着孩子会影响夫妻感情,我们也赞成了双方离婚。”陈士祥说:“开庭时,男方当庭痛哭流泪,哀求挽留,女方很决绝,最终两人还是离婚了。

虽然只是轻描淡写的几句话还原了当时场景,不过,陈士祥说:“这件事情对我影响很大,除了刚开始接触庭审时的神圣与光荣,我还感觉到一种从来没有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也让我找到了价值所在,作为一名人民的法官,我要在人民矛盾中间一碗水端平,我要为他们化解矛盾的千斤重担压在肩头的感觉油然而生。

他是一名法官,也是一名倾听者。

当记者问到陈士祥如何能在一年内审结民商事一审案件505件,数量和质量一直位于兰山区人民法院前列的原因时。陈士祥说:“这没啥,我只是一名普通法官,我像其他法官一样,只想尽我所能,以最快的速度为群众解决矛盾。

就像陈士祥说的,他只是一名普通的法官,只想每个他审结的案件,他都对得起胸前的法徽。陈士祥在办案过程中,一直坚持调解为主、调判结合、案结事了。

在当事人双方调解中,我是一名法官,也是一名倾听者。法官负责理清事件,调解事件;倾听者,负责听取对方的想法,理解对方的痛苦与难处。我必须充当好两种角色,与当事人双方有效沟通,面对面、背对背调解,不能怕麻烦。”陈士祥告诉齐鲁网记者。

有一起俩兄弟因借款纠纷反目成仇的案件一直让陈士祥记忆犹新。张某和刘某(化名)原本是朋友,因张某手头拮据,向刘某借款47000余元,但没有及时归还。当刘某遇到困难需要用钱时,张某仍未及时将借款还予刘某。刘某在几次讨要未果的情况下,一张诉讼将张某告上法庭。

当时两个人情绪非常激动,张某和刘某当时经营状况都比较困难。但是他们两个是好友,有感情基础。”陈士祥说,“在听他们诉说完自己的苦衷之后,我立足实际,以他们多年感情为出发点,法、理、情结合,当天上午便调解成功了。”张某答应当天下午满怀愧疚的把钱还给了刘某。一上午,两个人争执多日的矛盾迎刃而解。“在调解现场,他们都哭了,他们之间从来没有吵闹过,这次因为钱却闹到了法庭。当时他们两个对调解结果很满意,两个人也重修旧好。”陈士祥说。

另外,在陈士祥接手的案件中,不乏不赡养老人、遗产继承等问题。“如果这些问题我只是作为一名法官,我就不能顾及当事人的情绪;如果我只作为一名倾听者,就不能用法律来解决问题,说服他们。所以我选择做一名刚正、公平的法官,同时也做一名有耐心、宽容的倾听者。

每一个案件的结果都要“赢得有理,输得服气”。

单位规定每天早上8:30上班,下午5:00下班,不过陈士祥从未按时上下班。“早上7:00到办公室,开始一天的工作,中午不休息,下午比平时晚下班一个小时。”陈士祥这样描述自己的上班时间。那么,每天陈士祥“”出来的时间都用来干嘛了?“看案卷,写判决书,接待群众咨询。”陈士祥说。

每个案卷都要认认真真看,一个字都不能漏,一句话、一个字都可能是案卷的关键。”陈士祥说:“我把案卷看明白,找出关键,才能不偏不倚,胜败折服,对当事人才能赢得有理,输得服气。

做一名合格的、让人民满意并值得信赖的法官,不仅要强大的责任心和使命感,还要有深厚的法律理论知识和高超的司法技能。为此,在完成繁重审判工作任务的同时,陈士祥还坚持不懈地学习业务。

拓宽知识面,提高解决疑难问题的能力和司法技巧,积累经验,才能驾驭每一场审判,才能在当事人面前有理、有据、有力。”陈士祥说。

为了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的效果,对一些无法调解,矛盾较大的案件,审理过程中,陈士祥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与人格,让其感到法庭是公平的,从而打消当事人偏听偏信或道听途说而对法院产生的误解。通过详细的辨法析理,让当事人心平气和地接受裁判结果,让“胜诉者赢得堂堂正正,败诉方输得明明白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