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莒南县局严把“四关”集中整治违法药械保健食品广告

29.04.2015  00:14

  为进一步加大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市场监管力度,日前,临沂市莒南县局以省、市局统一部署开展的互联网售药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部署开展违法药械、保健食品广告整治活动,从四个环节入手,严格把关,确保实现整治效果最大化。

  一是严把监测关。在稽查大队综合科设立广告监测室,配备电脑、刻录机等设备,安排专人负责,对全县4个电视频道进行全程监测,对主流报刊、杂志及互联网进行每日定时监测,重点监测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未经审批和擅自篡改广告审批内容等行为;实施队所联动,各稽查中队、监管所定期汇总日常检查和其他专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广告信息,每周通报给大队综合科,由综合科进行统一处理,最大程度实现信息共享。

  二是严把移送关。该局与广电、工商、公安等相关部门建立违法广告联合整治机制,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通报违法广告监测、移送、查处情况;畅通违法广告移送绿色通道,该局对发现的违法广告于24小时内移送工商部门进行处理,并对涉及的药械和保健食品品种进行下架,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部门,相关部门第一时间接收、第一时间处理反馈,各环节衔接顺畅,最大程度提高办案效率。

  三是严把查处关。启动全县互联网售药专项整治行动,凡辖区内持证网站发布虚假药品信息或违法售药的,一律进行责令整顿和限期整改;对监测中发现或公众举报未取得互联网药品交易资质,非法从事药品销售的网站,一律报送省局处理。针对电视播放、报刊发布、发放传单等形式的非法药械、保健食品广告加大抽验力度,对抽验出存在问题的违法广告产品经营单位进行执法检查,严肃处理。

  四是严把责任关。该局与辖区内所有药械、保健食品经营单位签定广告责任书,明确责任主体、责任内容、责任追究;强化行政约谈,对监测到的违法广告经营企业负责人全部进行诫勉谈话,要求其作出停止经营违法广告的书面承诺,拒不改正的,一律移送工商部门并通过局网站及县级媒体予以曝光;与卫生部门联合开展药品经营诚信单位创建活动,把药品广告纳入考核内容,引导企业合法广告、诚信经营;将违法广告监测、移送纳入全局岗位目标考核体系,要求每月监测违法广告数量不少于5条,并及时移交工商部门查处,局督查办定期调度、严格督查,年底统一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