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一电力单位擅自挖路百米 被罚2万元

09.05.2016  10:05

  随着天气转暖,各种道路施工工程逐渐增多,部分施工单位为加快工程进度,在未经市政工程管理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挖掘道路。日前,青岛市城管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在巡查时发现,某电力施工单位擅自对市南区四川路15号至19号门前车行道进行了挖掘,给道路交通和市容秩序造成影响,执法人员对该单位进行了处理,并开出2万元罚单。

  青岛新闻网记者跟随城管执法人员现场查看发现,一条长约100米、宽约2米的深坑出现四川路15号至19号门前,深坑两侧散落着行道砖石和各种建筑材料,深坑内横竖贯穿着排水、燃气、通讯等各种管路,部分管路外部保护涂层还出现了破损。施工围挡占据了三分之一的车行道,通过该路段的车辆经过时只能减速缓行。

  现场,城管执法人员确定挖掘面积并评估道路损毁情况后,依据《青岛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例》和《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给予施工单位2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该单位尽快补办手续并向相关部门报备有关信息。下一步,青岛市城管执法局将加大对此类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最大限度消除安全隐患,维护道路施工秩序,保障居民正常生产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