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公布多名干部违纪违法:黄金装满鞋盒(图)

11.11.2017  13:28

    近日,青岛市纪委召开十二届二次全体会议,会上市纪委书记刘子玉发表讲话。大会在部署了下一个阶段市纪委工作的同时,重审对待反腐惩恶的态度:要再坚决,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等。

    2016年,据青岛市发布的反腐“成绩单”显示,仅查处处级干部就达118人。进入2017年,更是不断加大反腐力度。 鞋盒子里装黄金、旅行袋里放购物卡、医生从耦合剂里拿近百万元回扣等等,这些现象正是进入2017年以来干部违法违纪的代表,青岛市检察院也于日前公布了这一批“打虎拍蝇”的典型。

     2016青岛反腐“成绩单”:查处处级干部百余人

    回溯2016年的青岛反腐工作,由市委常委、党员副市长带队,组成16个检查组,对16个区市、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全年开展暗访28轮次,发现问题32个。

    其中,23名党员干部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受到责任追究,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09起、处理343人、党政纪处分229人,295人为官不为被处罚;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735件、结案1660件,党政纪处分1641人。

    此外,青岛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4296件次(不含重复举报),共查处市管干部36人、处级干部118人。

    2016年以来,青岛市委巡察机构在对27家市直单位的巡察中发现,部分领导干部存在违规兼职取酬等问题,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进行专项整改。

    进入2017年,被巡查的17家单位已公布整改情况。目前针对8家单位的第二轮巡查已经开启。

     关于青岛的反腐工作,市纪委这样说

    11月4日,青岛市纪委召开十二届二次全体会议,在谈及反腐工作时,会议强调,要认真对待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对待反腐,惩恶要再坚决,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减少腐败存量,重点遏制增量,深化标本兼治,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彰显青岛不断加大反腐力度的决心。

    鞋盒子里装黄金、旅行袋里放购物卡、医生从耦合剂里拿近百万元回扣等等,这些现象正是今年以来青岛干部违法违纪的代表,市检察院也于日前公布了这一批“打虎拍蝇”的典型。

     青岛市检察院公布本地4起干部违纪违法案例

    收的黄金装满鞋盒子

    李某曾任青岛某区供电公司总经理,2004年至2012年,他利用职务便利,先后为一些单位和个人在招投标、工程验收、工程款拨付等过程中提供帮助,谋取利益,并收受贿赂款物共计275万余元。

    该案由市南区检察院立案侦查,2013年12月25日,市南区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十四年。李某和《人民的名义》中的赵德汉还不一样,他什么都收,除了现金,还有黄金、翡翠、钻戒、购物卡、银行卡,光黄金就满满一鞋盒子,购物卡装了一旅行袋。

    李某是单位一把手,他所在的供电公司的工程招投标、验收、付款方面的许多事情都是自己拍板说了算,参与项目的公司和个人为了工程中标、验收通过或者尽早获取工程款项,就大肆行贿。

     超声科收近百万回扣

    陈某在青岛市从事医药产品配送工作,2011年11月至2014年5月,他在向某医疗集团腹部超声科销售耦合剂的过程中,给予超声科主任邹某回扣共计人民币21万余元,另向某妇儿医院、某市立医院超声科供应耦合剂的过程中,给予相关科室回扣共计人民币72万余元。经李沧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以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耦合剂是在医院做B超时涂抹的小耗材,虽然不起眼,却是医院超声科的头号耗材之一,三家医院的B超科室在三年多时间里,一共使用陈某提供的耦合剂共60多万支。陈某也是瞅准了这背后的“商机”,才不惜行贿近百万来维系与相关医生和科室的关系。

    不过,陈某给某医疗集团超声科主任邹某医疗回扣的行为是行贿。因为收受回扣的对象是个人,邹某收钱后,从未向科室或医院汇报过此事,收的钱全让邹某自己独吞了,所以后果也要由他个人来承担,最后邹某因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五个月。

    陈某还向另外两家医院的B超科室送了回扣,这就是对单位行贿,与行贿的区别主要是他行贿的对象并不是个人。这两家医院的B超科收了回扣,变成科室的“小金库”,将回扣用作科室人员的奖励、加班费等,甚至用来处理医院或本科室的红白喜事等等。

     小出纳挪用百万公款

    王某是一央企驻青分公司的出纳,2008年10月至2012年4月期间,她利用担任本单位出纳的职务便利,采取提取现金不入账的方式,多次挪用公款用于投资、个人消费等,挪用数额140余万元。2013年3月,王某到检察机关自首,后经法院审理,王某构成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

    平时,王某在单位都是一副老实朴素、负责可靠的样子,大家都对她十分信任,没想到她能做这事。因为调换工作岗位,需要跟同事交接工作,王某只好承认自己挪用公款的事实,并到检察机关自首。

    她曾企图通过与朋友一起投资来赚钱填补窟窿,结果生意亏损,资金血本无归,她前后33次,一共挪用公款144万。案发后,王某年迈的父母为了让女儿能被从轻处罚,把自己唯一的一套住房抵押贷款,替女儿归还公款。

     城管当“菜霸”保护伞

    孙某是某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一中队队长。2012年6月至2013年4月,其利用行政执法的职务之便,为非法占路经营商贩提供庇护,收受闫某、杨某、董某等人人民币总计31200元。该案由市北区检察院立案侦查,2014年9月22日,孙某以受贿罪被市北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闫某、杨某和董某等人是“菜霸”,专门向无证商贩收取摊位费和保护费。为了使“业务”顺利开展,他们“锲而不舍”地通过请吃、送礼甚至送现金等方式,来拉拢孙某。面对“糖衣炮弹”,孙某最终彻底沦陷,充当起“菜霸”们的“保护伞”。

    作为城管执法人员,孙某明知管辖区域内长期存在非法早市,大量流动商贩非法占路经营,不仅不依法予以清理,还与“菜霸”们互相勾结,纵容他们以收取“摊位费”的名义,敲诈勒索其他摊贩人民币17万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