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六部门联合发文松绑房贷 房价跌回一年前

24.09.2014  16:00

  

9月15日,青岛一楼盘的售楼大厅中,只有这一家三口在看房子。

  9月1日,青岛全面解除限购政策,楼市小幅回暖;9月23日,青岛又释放房贷松绑信号,新出台的《关于完善保障性住房和市场多层次需求住房建设体系的意见》规定,出售唯一住房又新购住房的居民家庭偿清原购房贷款后,再次申请住房贷款的,按首套房贷认定,同时,对90平方米以上商品房不再进行预售价格管理。

  松绑已获金融系统认可

  23日,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官方网站发布《关于完善保障性住房和市场多层次需求住房建设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与以往单部门下发文件不同,此次出台的意见由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青岛市地方税务局、青岛市规划局6部门联合下发。

  记者了解到,自8月1日部分解除限购、9月1日全面解除限购以来,青岛楼市虽然逐步回暖,但受到贷款限制、公积金新政的影响,回暖力度仍欠“火候”。

  因此,对于目前人们最为关注的房贷问题,意见明确提出,对居民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购买首套住房,在首付款比例、贷款利率等方面给予优惠。出售唯一住房又新购住房的居民家庭,偿清原购房贷款后再次申请住房贷款的,按首套房贷认定。同时,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在确保资金安全和正常提取的前提下,优先满足公积金缴存职工首次利用公积金贷款的购房需求。

  “按照之前的规定,居民即便卖掉了唯一一套还清贷款的房子,之后再购房,贷款也按照第二套执行,如今按照首套房贷款利率执行,这就相当于放开了贷款限制。”科威国际不动产青岛总经理孙杰说。

  “文件发布单位中包括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这说明发布口径已获得金融系统认可,但是各银行审核标准仍有可能存在差别,指导性文件发布后的具体落实有待观察。”房价点评网青岛高级分析师张斌说。

  购买唯一住房契税减半

  根据意见,青岛重点推进集中成片和非集中成片棚户区改造,2017年以前基本完成10.2万户改造任务,提高棚户区改造的货币化安置比例,鼓励拆迁居民自行选购住房或由征收部门收购、团购房屋作为安置房源。

  在契税征收方面,居民因个人房屋被征收而选择货币补偿用以重新购置房屋,并且购房成交价格不超过货币补偿的,对新购房屋免征契税。居民因个人房屋被征收而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并且不缴纳房屋产权调换差价的,对新换房屋免征契税。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

  此外,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按1%税率征收契税。

  意见还要求,承担住房公积金、住房维修基金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业务的各商业银行,要先行研究制定并落实支持个人购买住房贷款的优惠政策。金融机构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应积极满足居民家庭合理住房贷款需求,配足个人住房贷款额度,利率合理定价,加快贷款的审批、发放速度。

  90平以上住房自主定价

  意见要求积极活跃房地产交易市场,以独立楼栋作为办理商品住房项目预售许可的最低单元。对开发企业申报的商品房预售价格实行弹性调节,套型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商品住房不再进行预售价格管理。

  据悉,根据此前的房屋预售价格管理规定,自2011年4月2日至2015年12月31日,已列入季度商品房预(销)售管理计划的商品房项目,如果房屋平均销售价格超过本市上一年度新建住房价格平均涨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原程序重新申报。

“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方向就是行政化逐步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