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5-2030年)》面向公众征求意见

24.02.2017  00:39

  为保护和改善城市环境质量,协调生态环境与城市发展的关系,经积极争取,2014年环境保护部将青岛市确定为国家第三批城市环境总体规划编制试点城市。我市高度重视城市环境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将此项工作列入市委2015年、2016年工作要点。青岛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是环保参与“多规合一”的基础性规划,提出了城市开发、产业布局和项目准入的硬性底线约束,其核心内容是划定市级生态保护红线,明确水环境和大气环境等分区管控要求,优化“三生”空间;提出环境质量改善战略要求;制定近岸海域环境保护方案,保护海洋生态安全格局;构建环境公共服务体系,提升环境基础设施和环境监测预警能力。规划的编制为环境保护工作更好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统筹城乡空间资源配置、优化城市空间功能布局、实现城市科学发展提供了重要抓手。

  《青岛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大纲》于2016年9月2日通过专家论证,经认真修改完善,目前《青岛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征求意见稿)》也已编制完成。为增强规划编制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公众参与程度,推进科学民主决策,现已将《规划》(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公示,并广泛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