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市南区饮食业环评审批改革工作有序开展

12.09.2014  17:58

  按照市局统一部署,根据《青岛市环保局关于在全市开展饮食业环评审批改革的意见》要求,市南分局自2014年9月1日起,在市南辖区开展饮食业环评审批改革工作。为保障改革工作的顺利开展,市南分局制定了《青岛市环保局市南分局市南区饮食业环评审批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工作目标、划分责任分工、提高思想认识。

  饮食业环评审批改革的主要内容是:由单一的审批方式,变为豁免、审批和备案三类方式。其中,对符合《山东省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目录(试行)》(鲁环函〔2014〕44号)的,实行豁免审批,履行申报材料审查、现场核实程序后,对符合条件的直接出具豁免决定书;对营业面积在1000平米以上且涉及环境敏感区的饮食业项目仍实行审批制;其他饮食业项目,实行告知承诺备案制,履行备案申请、告知、书面承诺、公示、实地查验程序后,对符合条件的出具备案决定。

  同时,本着“环节最简、流程最优、时间最短、成本最低、成效最好”的原则,对实行豁免审批及实行告知承诺备案制的饮食业项目均取消环评文件编制及审查、废气监测和验收环节。

  虽然审批程序更加简化,企业负担进一步减轻,但是在管理要求上更加严格,尤其是产生油烟的项目,不仅要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还要定期维护高效油烟净化设施,以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自9月1日,改革工作开展以来,市南分局共受理饮食业备案申请12件。目前勘验现场、告知8件,尚有4件待勘验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