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霾期间青岛市环保局针对性约谈重点排污企业

19.01.2015  17:00

  进入冬季以来,青岛市环保局持续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加大监察频次,对违法企业严厉依法查处。为推动企业自觉守法,达标排放,1月16日,青岛市环保局在前期监管执法的基础上,按照山东省环保厅、山东省监察厅《突出环境问题约谈制度》要求,对青岛能源泰能热电有限公司、青岛后海热电有限公司等前期出现污染物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的重点排污企业进行了环保约谈。

  当日受全国较大范围雾霾天气影响,青岛市空气质量状况呈现重污染,被约谈的排污单位更加倍感受到了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改善青岛市空气质量的紧迫和严峻。约谈中,市环保局向各单位发放了新《环境保护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宣传材料,对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了宣贯,通报了企业违法环境行为,针对各重点企业废气处理设施建设迟缓、烟气处理能力不足,排放的废气污染物不能稳定达到《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二时段排放限值的问题,做了明确要求。

  一是各重点企业要认清当前环境形势,依法履行企业主体责任,认真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二是各重点企业要抓紧时间整改,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倒排工期,按期达标。三是要及时报告工作情况,青岛市环保局将全面做好技术指导和资金补助工作,共同努力治理污染,改善空气质量。对于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拒不改正的,青岛市环保局将按照新《环境保护法》及四个配套办法实施按日连续处罚、限产停产等措施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