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平台启用向公众开放

07.07.2016  17:4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1号)有关要求,青岛市环境保护局确定了《青岛市2016年度环境信息公开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并于2016年3月31日对外公布。

  为了进一步规范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众查询获取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青岛市环境保护局按照山东省“互联网+”行动计划(2016-2018年)中的“互联网+环保”的行动目标和行动任务的要求,根据环保部发布《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组织建设了“青岛市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平台”,并于6月24日建成,开通试用。各区市环保部门正抓紧组织重点排污单位登录平台录入信息,信息录入工作于7月10日前结束。届时,公众可登录平台(http://gkpt.qingdao.gov.cn/)查询排污单位发布的环境信息。

  “青岛重点排污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工作,是山东省“互联网+”行动计划(2016-2018年)中“互联网+环保”行动的一项重要目标和行动任务,是我市环保创新工作取得的一项重要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