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开展集中执法宣传周活动

10.11.2016  21:37

    本报讯 《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从1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宣传贯彻《条例》,提前做好冬季大气污染防控准备工作,山东省青岛市环保局日前组织全市环保系统执法人员,面向辖区企业开展“‘执法到位、送法上门’集中执法宣传周”活动。

  一是对废气排放企业进行了执法检查。11月1日,全市环保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166人,分成49个小组,对182家废气排放企业进行了检查,督促其运行中的各废气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

  二是走进企业开展普法宣传。环境执法人员向企业发放宣传材料613份,就《条例》的重点及亮点进行了解读,对今冬明春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重点行业错峰生产等要求进行了宣贯培训,对企业在环保工作中遇到的疑问和困难进行探讨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三是对燃煤超低排放等污染防治设施升级进展情况进行了现场调度。对列入超低排放改造范围内的企业加快进度,要求确保按时完成改造任务。对全市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因设计缺陷难以稳定达标的老旧燃煤锅炉、建成区或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每小时10蒸吨以下分散小燃煤锅炉、茶浴炉实施强制淘汰或改用清洁能源。逾期不改造或未淘汰的,青岛市环保局将按照规定进行行政处罚和采取强制措施。 张建峰 赵润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