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限购细则公布后 官方详解:契税现下怎么交

19.03.2017  18:40

    3月15日,青岛版限购新政正式问世,一时间“买房”成了街头巷尾大伙儿共同热议的焦点话题。

    时隔一天,3月17日下午,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又发布《关于保持和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的通知》细则。细则从七大方面详细规定了“限购”条件:最为引人关注的是,自3月16日起,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购房前,购房人要先持身份证明、户口簿、结婚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青岛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出具《购房资格查验证明》。

    买房规矩变了!这让正在买房路上,突逢新政正“抓瞎”的市民网友有点迷茫,3月17日恰逢青岛市地税局副局长任希巍做客青岛市政务网“网络在线问政”栏目,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官方解答关于买房缴税那些事儿——

     热点问题一:新政之后,契税有无变化?

    在访谈中有网友提问,自己家里在李沧区已有一套房,现欲在胶南再购一套房,这样的话契税应该按照怎样的比例缴纳?

    任希巍解答:如果市民个人及家庭在黄岛区没有住房,这次购买的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建筑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下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税率征收契税。

    但此次已经属于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了,那么新购房建筑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下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税率征收契税。

    如果要是新购买的住房属于家庭第三套住房,就要按3%税率征收契税。